录取“条件”不能忽视
案例:小方,申请时清华大学本科大四在读,大学GPA(平均成绩)3.5,托福108,GMAT750,被多伦多大学商学院录取攻读硕士。签证很顺利地拿到了。可是在7月末,由于补交的大四成绩偏低,多伦多大学取消了她的录取资格。尽管多方争取,并提供了学生在校总成绩排名(在清华她也是名列前茅),她还是没被录取,只能去第二选择的院校。
小姜,申请时高三在读,高中成绩80%,无语言成绩,被萨省大学文理学院录取,完成语言课程注册专业课时,学校要求提供毕业证及会考证原件(申请时只需提供公证件),学生家长此时才说了实话:当时的会考成绩他是改过的,原件肯定和公证件不符。幸好学生真实的会考成绩也达到了大学入学要求,而且学生在校表现优异,很快就过了语言关,学校给了警告,但最终还是保留了他的就读资格。
专家提醒:由于很多大四或高三在读生申请时提供的成绩并不完整,他们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都是有条件的:学校要求学生补交完整成绩单并且大四或高三的成绩必须保持或超过之前的水准,到校还要提供毕业证等原件。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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