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留学服务机构承诺若不能成功为留学申请人员申请学校或签证,全额退还所收相应服务费用。
1. 留学申请人员在向承诺此项服务的留学服务机构申请此项服务时,需按照留学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机构审核确认且签订《服务委托合同》后,方可享受此项服务。
2.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留学申请人员未能成功申请学校和签证的,留学申请人员可向留学服务机构申请全额退款。
3. 留学服务机构须在7个工作日内积极与留学申请人员调解,若双方达成和解,留学服务机构应立即重新为留学申请人员申请学校或签证;若双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和解,留学服务机构须全额退还所收服务费用(但是由第三方收取的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邮寄费等费用不予退还)。
4. 双方若持有争议,可向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学生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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