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移民修正案 加大驱逐无证外国人力度
在多次公文往返和3个有关部长先后换任之后,法国国会5月11日最终通过2002年以来的第7套移民法案。新法案的宗旨在于加大驱逐无证外国人的力度。这项措施被认为是移民法“改革核心”,目的为提高驱逐程序的效率。因为目前被行政留置的无证者最终被递解出境的比例不到30%。
3月时在中间派的施压下撤销有关扩大剥夺国籍条款后,这套法案还剩下两个重要的部分:对患有重病的无证外国人的居留权利设立法律框架;在驱逐被留置(关押)的无证者的诉讼程序上进行改革,目的为提高驱逐程序的效率。
法案规定:今后只有在患重病的无证者的原籍国内“缺乏”适当治疗手段的情况下,才可向当事人签发“患病外国人”居留证。
在有关即将被驱逐的无证者的留置(关押)制度改革方面,法案最终采纳了国民议会和政府的文本:负责决定释放或监禁程序的法官对留置者做出裁决的期限从目前的两天推迟为五天。在雇用无证外国人的问题上,法案规定:对“不知真情的诚实”雇主免予惩罚。
5月31日,在法国移民政策改革史上应该会留下浓重的一笔。因为以这个日子命名,诞生了一个“5月31日团体”。该团体以法国几所顶尖级名校(即被誉为法国高等教育骄傲的“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愤怒的外国学成精英组成。他们与法国大学校长组织联合发声:强烈要求政府收回一封在这个日子、由法国内政部与劳工部向地方发出一封旨在收紧职业移民审批“通函”。他们认为正是这一“通函”实施数月,使大批拿到工作聘书的“他们”被拒发工作许可证,从而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大学校长会议认为,法国内政部长盖昂5月31日旨在减少职业移民的通函对法国大学以及在法国的外国留学生的前途来说,后果“非常严重”。
大学校长尤其感到不安的是,在法国起码获得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能被拒绝留在法国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
居留条件苛刻且生意冷淡 罗马尼亚华商进退维谷
罗马尼亚最新发布的外国人移民法自8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新外国人移民法的其中一条规定:凡是持商务签证在罗居留的外国人,有限公司每个股东需要至少7万欧元的注册资金以及10个当地雇员的工作合同;股份公司每个股东至少要具有10万欧元注册资金和15个雇员的工作合同,且雇员合同须达到每日8小时的工作时间。新移民法自推出后,在旅罗华商中反响很大,很多华商对此表示不理解,大家认为新规定的签证居留条件“有违常理”。
罗马尼亚的新外国人移民法有关规定将使旅罗华商面临居留难问题。多数华商认为这项新实施的法律对于外国人的居留条件太苛刻,甚至比起西欧国家的居留签证有过之而无不及,使本来因为经济危机影响而在困境中艰难挣扎的华商,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局面,特别是今年下半年办理签证延期的华商,根本没有充分时间准备这些办理程序,以致这批措手不及的华商很有可能会因为不能适时办理居留手续而不得不选择回国。
关于新移民法中规定的,在罗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人,每个股东至少要具有10个雇员的工作合同一项,很多华商认为,商业活动是有其客观规律性的,一个商业实体具体多少个劳动力才能满足其需要,这要视不同情况而定,而不能在法律上给予这样强硬且有违常理的规定。
据了解,新移民法出台后,很多华商都萌生离开罗马尼亚的打算。因为公司、或者每个股东根本用不了那么多雇员,但如果不按法律规定办理签证,就意味着无法获得罗马尼亚的居留,那么摆在华商面前的就只有回国或者去其它国家的选择。但是“想走”又谈何容易呢?不少华商在罗马尼亚已经居留几年、甚至十几年,他们购置了房屋、别墅、土地等不动产,仓库中还有不少剩货旧货,还有其它不少与公司相关的问题都需要解决等,因此这部分华商面临的是去留两难的尴尬境地。
在罗马尼亚的华商大多从事进出口和商品批发生意的,有不少公司用不了那么多雇员,这就意味着要想继续留在罗马尼亚进行商业活动,即使公司不需要那么多雇员也要想办法达到这个数字,这就会使外商公司承受更大的经济压力,而原本准备在罗投资的公司更会因此而打退堂鼓或驻足不前,由此就会对罗马尼亚整个投资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在目前许多欧盟国家采取包括签证居留等各类投资优惠条件以吸引外商的同时,罗马尼亚有关部门却在制造投资门槛,限制外商的居留和进入,很多华商认为这并不明智。
不过,法律问题是严谨的,一项议案一旦形成法律就必须执行。只有这项新的法律在与其它法律发生冲突时才有可能重新提起审议。我们或者也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思考一下,罗马尼亚这项新的法律规定与欧盟法律是否有冲突,与罗马尼亚宪法有否相违背之嫌,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目前应该考虑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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