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卡在新加坡使用十分普及,新加坡政府提倡建立“不用现金的社会”,鼓励大家使用信用卡及上网支付各种费用。
在当地,信用卡与汽车、公寓住房、体面而高收入的职业和乡村俱乐部会员证并列,被认为是成功人士的所谓“五大标志”。
信用卡在新加坡使用十分普及,新加坡政府提倡建立“不用现金的社会”,鼓励大家使用信用卡及上网支付各种费用。目前,新加坡约有人口498万,而市面上发行的各种信用卡数量(包括附属卡)已经超过700万张,人均持卡密度高,一个人打开钱包,随手就能掏出四五张不同银行信用卡的情况并不鲜见。
由于市场小,新加坡各信用卡发放银行无不以各种优惠、折扣等措施大力争取客户,竞争相当激烈。对此,作为金融管理部门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信用卡的申请资格和使用规定十分严格。同时,根据市场变化,该机构也会及时对管理规定做出适时适度的调整。
自1983年以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明确规定,普通信用卡申请人年龄不得低于21岁,年收入不少于3万新元,信用卡最大授信额度为持卡人月收入的两倍,每张信用卡只能申请两张附属卡。与此同时,发卡银行授予持卡人的信用卡透支额度,与向同一客户提供的个人贷款额必须分开。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2004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布了新的信用卡修正条款。新条款规定,年龄介于21岁至55岁之间的申请人,年收入至少需达到3万新元;年龄超过55岁的申请人,其年收入至少要达到1.5万新元。同时,允许银行和金融机构通过邮寄的方式,把新的信用卡送到现有客户手中,持卡人为亲友办理附属卡的数目也不再只限于两张。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和限制乱发卡现象,金融管理局宣布对街头推销信用卡业务进行限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在街头推销中接受信用卡申请人的申请。
2009年3月,为鼓励信用卡消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再次放宽了信用卡额度限制,针对年收入达12万新元或净资产达200万新元的个人,解除信用卡额度不得超过月收入2倍的限制。利用管制放宽这一良机,标准渣打银行在今年3月下旬针对年收入12万新元以上的客户推出新的威士(Visa)无限信用卡,用款额度可达月收入的10倍。 在白金卡和金卡部分,虽然各家银行具体标准不同,但一般来说,持有白金卡者月收入必须在1万新元以上,金卡持有人月收入必须在5000新元以上。
在出台各项灵活措施的同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并没有忽略对银行或其他金融发卡机构及信用卡持有人出现违法情况的重罚。如银行或金融发卡机构在发卡时违反年薪最低要求,将会被处以最多2.5万新元罚款,如再犯会加重处罚。对持卡人来说,如未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以24%的年利率计息。
针对信用卡丢失而造成银行方面受损的情况,新加坡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如果发现丢失信用卡后立即向银行报失,持卡人只须承担信用卡遗失或被偷后到向银行报失这段期间的部分卡账,上限为100新元,但若因持卡人的“严重疏忽”或“欺诈行为”导致信用卡遗失或被偷,持卡人仍须承担所有责任。
此外,新加坡当地银行也正在积极探讨要在信用卡出现大额度“不寻常交易”的情况下,先以手机短信通知持卡人,以便及时防范银行和持卡人双方的损失。
在新加坡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之下,新加坡信用卡消费市场始终在规范有序的氛围中健康发展,平均呆账率低于10%。目前,新加坡信用卡拖欠率仍然保持在较低水平。据统计,去年7月份,新加坡拖欠卡债超过30天的消费者约占4.9%,这是自2002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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