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从2011年9月1日起,曾公布了一系列的商业移民新政策。最近,州政府又公布了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进一步改革。这些新的规定目的是使新南威尔士州在吸引高价值移民中更有竞争力。唐林律师行于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些新规定,现将变动总结如下:
● 除悉尼以外的新南威尔士州其他地区都属于边远地区(Regional NSW)
● 各类型的签证申请人(包括过渡性州担保签证申请以及商业天才签证申请)都不需要有严格定义的一致的商业背景。然而,申请人要考虑他们的技能跨行业部门的能力。
新南威尔士州163和164
● 悉尼地区--个人和商业净资产要求从50万澳币增长到80万澳币
● 悉尼地区--营业额的要求从30万澳币增长到50万澳币
● 悉尼地区--投资额要求从30万澳币增长到50万澳币
新南威尔士州165
● 悉尼及边远地区各自的投资者签证投资限额将在2012年7月1日生效,并且会在晚些时候公布。
新南威尔士州132
● 悉尼地区--营业额要求400万澳币
● 边远地区--营业额要求300万澳币
● 悉尼地区--投资额从100万澳币增长到300万澳币
● 边远地区--投资额从100万澳币增长到200万澳币
● 悉尼地区--雇佣要求从20人减少到5人
● 边远地区--雇佣要求从20人减少到3人
其它
● 新南威尔士州担保的过渡性的163,164和区域性165的申请人,在边远地区开展商业活动或投资,不要求他们住在边远地区。
l● 有些生意不再可以在悉尼地区经营(如经营此类生意,新州政府将不再给予州政府担保).例如:咖啡店&餐厅(H4511),食品外卖服务(H4512),超市&杂货店(G4110)等。新州政府认为在悉尼已经有很多商业移民者从事此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