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美媒披露广东籍女性甘佩怡(音译)2004年获纽约圣约翰大学奖学金,前往攻读硕士学位。根据该校的奖学金计划,获奖学金的学生每周需为学校提供20小时的“义工服务”。但甘佩怡没想到的是,她被安排的“义工”是为华裔副校长章曙彤当“家庭女仆”,而且一当就是4年。
随着中国留学生人数的增多,这起“虐待留学生”案无疑也警示中国留学生,出国留学前除必须具备学业之外的“知识储备”,还要学会如何在国外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以避免不公平遭遇。
留学生生存处弱势
奖学金管理有漏洞要有学业外的知识
毛玉西:这起奇特的侵犯外国留学生权益的案件,最先由美媒披露,随后包括ABC在内的美国主流媒体都加入到报道队伍中来,估计对事态的关注度还会升温,中国媒体、中国的家长都开始关注事态的来龙去脉。总体看,这起“虐待”外国留学生一案,还会持续发酵一段时间。
李明波:此事之所以成为关注的热点,主要是因为:这名中国女研究生到美国留学时已31岁,行为能力完全独立,又属于社会的知识文化阶层,为何会为了奖学金而忍受副校长长达4年的无理要求?这多少让人费解;而且从事态看,担任这位女校长“免费女仆”的不止她一人,还有7个证人指证曾被唤作“女仆”。
党建军:从中国留学生到其他证人(包括阿拉伯留学生),都是赴美的外国留学生,这至少反映了一点: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属于“弱势群体”,个人的合法权利很容易受侵犯。从整个过程看,为校长当家庭 “女仆”,难道属于学校“义工服务”范畴?我想这肯定不会,类似办公室的文书、监理考务还有情可原,女校长的“家务事”甚至还包括洗她儿子的内裤,显然不属于“义务服务”。
奖学金管理有漏洞
毛玉西:就个人了解,赴美留学拿奖学金必须担任助教、助理等规定是“天经地义”的。尽管圣约翰大学不是特别出名,但该校对“义工服务”的规定必定不存在类似条款:“如果不为校长或副校长提供家庭劳动,奖学金会被剥夺”。说到底,留学生在出国前或出国之后,必须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当地法律法规有足够的了解。
党建军:我想,该校对留学生奖学金的规定,是否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呢?因为从该案件来看,这位华裔副校长涉嫌包括贪污100万美元在内的200多项盗窃罪,这也从侧面说明,圣约翰大学在学校经费方面的管理,一定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或者说存在着不明确的地方,这是这所高校今后必须改进的。
李明波:的确,从学校本身来说,这所高校包括奖学金的资金管理或规定可能真有问题,因为这名华裔女校长所涉嫌的罪行,都是在长达10年期间完成的。这10年期间,原本可以避免类似贪污现象轮番上演的。
要有学业外的知识
党建军:值得反思的是,这名广东女研究生为何忍气吞声4年?按她的说法,如果拒绝做家务的话,她的奖学金就会被取消,校长的威胁是真实的。但如果这名学生不选择忍气吞声,而是站出来向校方举报,情况又会如何?她为何不这么做?这多少反映出在美留学生的“生存状态”比较恶劣,才选择谨慎处事,不愿惹事,担心没有力量改变不公平的状况。
毛玉西:我想,这反映了中国乃至阿拉伯留学生在美国的“懦弱”性格、逆来顺受的群体个性。延伸一点说,外国留学生赴美留学时,单纯的学业知识储备是不够的,还需对留学国家的国情、体制、文化乃至法律进行全面理解。按我们的理解,美国的法律应该说是非常完善、到位的,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很强烈。如果留学之前,他们对美国的国情有足够深入的理解,我觉得他们完全有能力进行反抗。
李明波:我个人觉得,除了这些人对美国法律缺少足够认知之外,也多少涉及到美国高校中留学生群体的“整体性格”,体现了各国在民族文化、处事方式上的差异。比方说,赴美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很可能是学业知识“智商”很高的代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情商”(社交能力)也很高,所谓“眼高手低”、“书呆子”的现象普遍存在。党建军 李明波 毛玉西 主持人:毛玉西 郑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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