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公或因私赴日本留学、投资经商、研究培训、技术劳务、旅游探亲等,要想顺利地获得日本驻外使领馆的签证,要经过很多程序,在这些程序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就是必须办好由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或地方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书(以下称“认定书”)。“在留资格认定书”是一张32开大小的卡片,上贴的申请人的照片,记有申请申人的出生年月日、国籍、赴日后在学或在职单位、有效日期、签证类别等。有了它,日本驻外使领馆就会很快地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盖签证印章。
申请在留资格可以有两条途径:
一是通过日本驻华使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使领馆接受申请后将所有材料邮送至日本外务省转至法务省,再由法务省将材料较交至录用、录取外国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由地方入境管理局向法务省报告审查结果,最后由法务省决宣否准许该外国人赴日本。外务省接到法务省的决定后,即通知日本驻华使馆,同意申请人赴日,很快给签证,同时将“认定书”交申请人。这种方式所需时间比较长,最快也需2至3个月。
二是委托在日本的亲友或准备上学的学校或应聘去工作的单位,由他们出面代理,就近直接向学校或单位所在地方入境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即由委托代理人或代理单位将“认定书”交申请人,再由申请人持证到日本驻华使馆去签证。这种方式所花时间比较短,成功率也比较高。
由于赴日的目的和任务不同,申请“认定书”所需的材料要求也不同。现将各种类别简述如下。
1. 探亲观光“认定书”的申请 凡赴日本旅游观光、娱乐、休养治病、探亲访友、视察参观、参加会议、市场调研考察、联络业务、签定合同、到日本大学应试等等短期活动的外国人,都可以办理短期“认定书”,在留期限为15天、30天、60天和90天。办理这种“认定书‘应准备的材料有:
(1) 说明赴日后在留活动的资料(包括观光日程、探亲访友资料、参观单位的资料,人议场所与会议内容的资料等);
(2) 说明在日期间一切必要费用开支资料;
(3) 确保出国机票等资料。
2. 赴日留学生是指在日本的大学、研究生院、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或专修学校接受专门课程教育的外国学生,在留期限为3个月、6个月和1年。申请办理留学生“认定书“所需的材料有:
(1) 入学许可书;
(2) 毕业证书和证明经历的材料;
(3) 能支储学费与生活费的证明;
(4) 申请人接受教育的教育机构的介绍材料;
(5) 申请人接受教育的科目、时间和资料;
(6) 申请人关于毕业后出路或前程的文书;
(7) 在日本居住的身元保证人的保证书。
就读生是指在日本的高中、专修学校的高等课程或一般课程以及其他学校,或有关设备、编制达不到标准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在日本语学校学习语言的外国学生,法律上的在留资格也是就读生。就读生申请“认定书”所需资料与留学生基本相同。就学生的在留期限仅为3个月和6个月。
研修生是指被日本公私机关接受,从事技术、技能和知识研学活动,工资不超地往返旅费和逗留期间费用的实际开支者称谓研修生。它介乎学习和工作之间的一种类型。日本政府规定,凡18岁以上有国籍、有住处,归国之后能将研修得到的技术、技能和知识用于工作业务上者,都可以有条件申请赴日当研修生。研修生的在留期限为3个月、6个月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