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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平凡的时候。我曾经和他赤脚参加反对对伊拉克战争的万人游行;徒步翻越冰雪覆盖的阿尔卑斯山;骑自行车穿越苏格兰平原。
他从不讲火辣辣的情话,但偶尔会写情诗在明信片上,或是预订了巧克力,鲜花,水果篮,玩具公仔由邮差交到我的手上。他从来不替我付账单,但每个月初,他会存一小笔钱在我的户头,却从来不讲出来。他不会向我描述我们的未来,但他开始学习中文,上网咨询有关跨国婚姻的信息。
他是我的理想伴侣,我如此深深地爱着他。他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已经可以使我陶醉;他一声轻轻地叹息,足以震撼我的心扉;他一个 温暖的拥抱,我就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他改变了许多许多,自然地,全无痛苦。我开始知道如何作辣白菜;如何将糯米和白米混在一起蒸白饭;如何烫衣服,给皮鞋作美容;如何将落地长窗擦的一尘不染。
我心甘情愿早起一刻钟,为他准备一杯只加一粒糖,不加奶的咖啡和两片涂黄油的吐司。蛋要七分熟,香肠则要WELL DONE。而他,会在夜晚为我放好洗澡水,加一滴玫瑰精油,放两朵大波斯菊,点三只蜡烛,放几曲蓝调。
(四)
假期,我们游遍整个欧洲。有时不花分文,在肖邦的故乡享受露天音乐会;在慕尼黑广场参加啤酒节开幕式,免费尝试世界各地的啤酒;在瑞士的旅游者中心免费借来自行车,穿梭于苏黎世的大街小巷。有时也会一掷千金,在威尼斯包下一艘岗多拉,畅游那古老的水上都市;躲在巴黎香榭丽舍大道的五星级宾馆套房里一整天不出去,听音乐,睡懒觉。醒来时,天色已黄昏,于是坐在露台上,喝香槟看夕阳西下。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仿佛飘在云端之中,晕晕地乐陶陶。要到他不得不回去韩国继续学业的时候,才从云端里直跌下来,摔得彻骨地痛。
看着他的身影在海关渐行渐远,我的心也随之而去。回到家中,我灌下一瓶白兰地。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时,也不觉得饿。吃不下,喝水都吐。睡不着,一直做梦。眼前全是他的笑脸,鼻端全是他的气息,耳畔是他一声声轻柔的呼唤:“小艾,小艾,醒醒,醒醒。”
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咚”一声摔下床去。要爬着去打电话给刘家明。只来的及讲一句:“家明哥哥,快来救我。”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刘家明坐在我对面的椅子里,一脸的怒气。
“郑杰森此时如果胆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敲断他的狗腿,看他还可以走去那里。”他气急败坏。
“都是我的错,一早已经知道他要回去继续念大学,我不该喝一瓶白兰地借机耍酒疯。”
“不知道会不会落下疤痕。”他怜惜地抚摸我的额角。“闯进你的房间时,看到一地的鲜血,我急得呆若木鸡,只会流眼泪,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惊慌失措兼绝望痛心。”
我伸手去摸头上的纱布,这才想起坠下床时,头曾经在床头柜重重地磕了一下。
“幸好没有摔成白痴,还有堆积如山的功课在等我。”我笑。
“我倒盼着你摔成失忆儿童,我好趁机哄骗你是我未婚妻,出院就去教堂结婚,然后坐豪华邮轮去加勒比海度蜜月。等到郑杰森发现时,你已成为我的妻。”他信口开河。
“那多好,如神仙美眷,忘掉一切烦恼。”我接口道。
“那么,让我去订船票。”他作势起身。
“我要有两个露台的超豪华套房。每日清晨,有穿白衬衫打领结的红毛鬼子推餐车到我的床前。”我笑起来。
“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去满足你的每一个愿望。”他突然叹气,声音无比苦涩。
我即时收声。以为早已事过境迁,料不到他还是放不下。
我从此渐渐疏远他。很轻易可以找到理由:“功课太忙,永远有教授布置论文题目给我。”“我在中餐馆找到兼职,每日作到筋疲力尽,只想一睡不起。”
(五)
我的老板也是个开奔驰的香港人。一个星期后,他不再让我端盘子,而是每晚陪他上茶楼与朋友谈生意聊天。或是留在他的办公室给他端茶送水,递老花镜,削铅笔------
一个晚上,他载我去参加英国华人保守党中秋晚会。宴会后,他带我去吃宵夜。
“英餐永远如垃圾一样的难吃。吃了一夜,还是填不饱肚皮。”他塞一口广式烧猪,抱怨。
我其实爱死宴会上那一道法式鹅肝,而那一道小小的士多啤梨慕司的味道至今还在嘴巴里荡气回肠。但,我只是笑。
“明天,让我们去买一条BURBERRY的凯思米披肩。你这一条颜色有旧,式样又老。”他酒足饭饱,注意到我的披肩。
我还是只是笑。
“王,我想你已经知道我的意思。你跟了我,我是不会亏待你的。我有十几间店,你中意那一间,我和你去律师楼签个字,过到你的名下,你下半生可以衣食无忧。”
我摘下他的结婚戒指,拉起身上的披肩一角,将硕大的披肩自他小小的戒指中缓缓地抽出来。
“这一条披肩由非洲高原上一种濒临灭绝的羚羊幼年时的额顶之毛编织而成。”我对着一脸惊讶的他讲。“我十二岁已经拥有由意大利老鞋匠专门为我手工缝制的鸵鸟皮小靴子。”我缓缓讲下去。“还有,上个星期的一个晚上,趁你出去招呼客人,你的儿子钻进你的办公室对我说:‘王,作我的女朋友吧。我爸爸有十几间店。将来我们结婚,他至少送一间作我的结婚礼物。到时候,你下半生足以衣食无忧。”
他一张脸涨成猪肝色。
第二日,我去找另一份工作。
一个新加坡商人雇用我每日坐在电脑前二个小时,替他录入回忆录。他办公室的沙发椅宽大舒服,他的秘书又冲一手香醇无比的意大利咖啡,听一会儿他的故事,就这样打发掉一个傍晚。
他的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份工作。
他的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有一日,他突然对我说:“王,留在我这里吧。明年,我会退休,把机会留给我的儿子,而我会带你去环游世界。回来,也雇一个人,有你讲我们的回忆录给她作记录。”
“为什么选中我?”我不动声色。
“因为你风华正茂!”他叹息。“粉红色面颊,晶莹的双目,使我苍老的心再次蠢蠢欲动。”
“所以,我深深地憎恨你脸上的皱纹和你手臂上的老人斑。”我“霍”地站起来,额头上青筋都迸出来。
“多可怕,他们都视我作淘金女。”我忍不住向刘家明抱怨。
“他们都给铜臭蒙蔽了狗眼。”他风趣地一如既往。
“不,他们才是火眼金睛,一早已经有这里看到我丑恶的过去。”我给他看我手腕上那道细细长长的伤疤。
“小艾,忘掉过去吧。你看,新生活是多么的美好?”他拿他女朋友的照片给我看。
一个金发碧眼的可人。他的眼里都是笑意,神采飞扬。我于是知道,他已经不再是我的忠实听众。
但是,总有人愿意接替他。
学校里有日本男孩念情诗给我听:“最是爱你那一低头的不胜娇羞,水莲花一般绽放在我的心房。”
"其实,你根本不了解我。”我笑。
“我知道你喜欢喝BAILEYS,读春上村树的书,最喜欢听恩雅的音乐,跳非洲的土风舞,最爱穿吉普赛印花长裙,朗诵沙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最想去的地方是埃及。”
他一脸自得。
“并不。”我用中文低低地讲:“我最爱读的其实叫做<红楼梦,而我最想去的地方是他的家乡。”
“是什么意思?”他疑惑地问我。
“我说,时间到了,我要去打工挣明天的面包钱了。” 我起身。
“王,你真残忍,我刚刚才给你念完情诗。”他万分委屈。
“生活对我才真正残忍。每日只能睡5个钟,狗一样疲倦,那里有时间来谈情说爱?”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第一次”,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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