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登记 1、凡持有效STUDENT签证的攻读本科以上学位的学生、持ACADEMIC VISITOR签证的访问学者和持WORK PERMIT签证的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做博士后的研究人员,抵英后应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202.205.177.77/index.jsp)进行报到登记,以便教育处及时掌握留学人员的信息,方便以后的沟通和管理。 2、登记信息请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注意维护和更新。凡因登记信息不符、不实等引发的责任由登记者个人负责。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凡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处对登记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没通过的,将在报到登记系统中注明原因和处理意见;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进行修改。 2、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报到登记系统登记成功6个月以后,才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事宜。 3、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毕业回国一年内,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者请勿邮寄。 三、开通报到登记系统以前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 2004年1月前在教育处通过邮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成功的(有报到日期和序列号),原个人信息已经导入新报到登记系统的数据库中,请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修改和维护个人信息,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规则如下: 用户名:护照号码 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例如1980年1月1日出生则密码为19800101)。 此类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提供带序列号的登记表打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信、2镑POSTAL ORDER、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入境签证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对已完成学业或虽未完成学业,但已离开英国,留学期间没有办理报到登记者,不予补办报到登记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不必电话查询。 3、教育处正在更新网站的有关信息,请大家按照本通知中的要求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说明,进行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网页内容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没有冲突的,仍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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