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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答: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他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我们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问: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答:签证官必须先衡量你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你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你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问: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答: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你并发给你I-20表,这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问: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
答: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214条(b)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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