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为了他离家出走,怀孕流产,僵卧在一间廉价租来的小屋里奄奄一息。而他,日日夜夜只顾着晚网络游戏。与他吵,他就跑出去,三五天渺无音讯。
他母亲四处寻他不到,日日打电话来辱骂我。
有天夜里,因为无法忍受酷热而开了窗,王菲幽幽的声音就飘了进来----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谁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你为什么不能爱我,像我这样爱你为什么?为什么?”
身边的他已经熟睡,我却满足的把头枕在他的胸膛对自己说:“忘了计较,幸福原来是如此的垂手可得。”
第二天一早,我倚在厨房门口看他炒饭给我吃。多么英俊的一张脸?我贪婪地想一生中每一个清晨醒来之际都可以看到这张俏脸,于是忍不住道:“让我们结婚吧!”
他“吃”一声笑出来:“你父母会告我到死。”
“他们只得我一个女,自小视为掌上明珠。只要我苦苦哀求,他们会得原谅我们。”我虚弱地说。
“可是我母亲憎你如洪水猛兽!”
“但是,你应该是爱我的呀!”我觉得脚软。
“我不知道。也许吧。但,结婚?我从未想过。是三十岁男人才有的烦恼吧?”他笑了,露一口白白的牙齿。
那一刹那,我从此彻底明白了万念俱灰,生不如死的深刻含义。
我没有死,割脉太痛,忍不住叫出来。给房东太太扯去医院。血流了许多许多,心倒橙明了许多。我终于回去家中,三个月后,我留学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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