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中介活动的监管,对目前合法留学中介存在的不规范活动将依法查处。
据了解,全国共认定了24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三部委日前清理整顿中发现,有些合法留学中介机构转借从业资质、编造假材料、擅自开展未经确认的出国留学项目、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部委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的长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的日常监管。与留学中介机构合作的外国机构,必须是经所在国家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或其承认的权威机构认可的高等学校,以及实施与高等教育相衔接的大学预科或语言教育的教育机构,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已经批准并通过国家资格认定的留学中介机构与外国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进行重新核查;对于逾期仍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检查留学中介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否主要为已完成高级中等教育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是否在法定住所和服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地要建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的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
另悉,北京目前有46家留学中介,第三批中介的审批正在进行之中。市教委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宋立军说,违规操作的中介公司将不能通过市教委的年审。
来源:《北京晨报》 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