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宣布,10月将再次开始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申请。这是自2000年9月暂停受理此类申请以来,首次解冻。据了解,我市目前合法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有46家,机构数量在全国是最多的,但是仍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我市决定开始审批第三批自费留学中介机构。此政策一出台即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此前虽然被政策明令禁止但依然存在的转包、挂靠现象将会得到抑制。
■合法中介三要素
合法的留学中介首先应具备两份重要证件:一是由教育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二是注有“留学中介服务”字样的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外,合法中介还应具有在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有编号的留学服务中介协议书以及50万元到100万元的备用金。最后,留学中介同合作的学校间也应该有签署的协议,并同时能够出示我国驻该学校所在国使馆的认证书(国际著名的院校除外)。以上是合法中介的基本条件,目前,北京只有46家合法的中介机构。
■为何做中介的实体
要多于46家
但是从事留学中介业务的实体要远远多于这个数目。记者采访了几位业内人士,他们都不否认留学中介行业内有承包、转包性质的做法。五湖中视咨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李雅杰告诉记者,在招聘中会碰到来自同一家中介的员工,但他们彼此间却不认识,他们自己就承认原来的公司各部门都是挂靠的。
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朱燕民认为,因为政府部门对留学中介的管理是属于宏观调控的,一些想做这项业务的公司因为没有资质做不了,就会采用一些变通的手段。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讲这是不允许的,但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讲承包也是一种经营方式。一个企业会不会采取这种方式是基于企业对这一市场的判断,如果企业认为这是一个短线行业就有可能不投入人力财力进行品牌建设,选择承包方式短期可以保证旱涝保收,对这些企业来说未必是坏事。
一位留学中介的部门经理告诉记者,国有性质的中介公司有70%都存在承包的现象,承包一个部门每年要上缴5万元到10万元的纯利润,不过在运作上也会规避政策的约束,比如承包者和被承包者不会签订书面的协议,统一使用总公司的名义打打广告等等。
■消费者要承担风险
朱燕民经理认为这种经营方式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承包者比较讲求信誉,消费者的权益还能得到保证。但毕竟承包是一种短期行为,在承包双方合作发生不愉快时,消费者得到的服务质量就很难保证,因为消费者是与企业签的合同,一旦具体承办人出了问题,有可能客户的善后工作就没人管了。
识别这类公司要注意留学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点和经营地点是否一致。如果有的公司注册的是一个地址,却在另外一个甚至几个地方都有办公地点或办事处,这里面就有可能有转包或承包的成分。还有的公司下属十几个部门,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重叠,这也可能是承包的。
■增加合法中介数目
有望解决这一矛盾
其实作为转包人也有自己的苦衷。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和个人想做中介业务却没法拿到资质,只得“为他人做嫁衣裳”,自己做业务却要给别人创造利润和树立品牌,一旦业务做好了,第二年承包的费用还可能看涨。所以一些在承包的人对中介资质审批工作重新开始欢欣鼓舞。朱燕民经理也认为,有更多的企业、人员、资金加入到留学中介行业是一件好事,竞争得越充分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发挥得越好,整个行业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消费者所享受的服务也才可能越来越好。李雅杰副经理认为,对中介资质的审批应该放开,甚至对中介服务地域限制也应该打破,以行政手段调节不如以市场方式调节资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