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Z,女,22岁,深圳人。2001年7月毕业于国内某学院大专班,申请时还是在读生,欲去新西兰读学士学位。
申请人的有利因素
1.申请人年龄不大;
2. 有足够的资金担保。
申请人的不利因素:
资金担保虽然较充足,但以她父母总的年收入水平计算,不能合理说明资金的来源。
资料准备和对客户的建议
申请人的条件总的来说不错,但唯一的难点就是资金来源太复杂,如果解释不当,难以让签证官相信资金来源的真实性。所以我们全面了解申请人父母的经济情况,为他们提供的担保资金给予合理的说明。
1.首先,由于申请人父母依靠国家的特殊政策,改革开放早期就与他人合伙建房并出租,因而有一定的积蓄。但这些并没有正规的合同或相关合法证明。所以,我们要求他们尽可能提供资金来源的书面证明,如租赁合同书、收款收据、村委会的证明等。并对各项收入来源做出合理的解释,并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
2.在学习计划书中说明申请人父母希望其到新西兰留学的愿望,同时也表明申请人留学的原因和目的,最后强调了深圳的发展前景,表示要回国发展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