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美国使馆签证处处长白智理先生(Charles Bennett)答北京青年报记者问。
记:本报1月17日刊登了一篇由美国律师蒂姆西·凯弗所写的文章,他批评了美国政府,尤其批评了您所在的签证处,不知您读后作何感想?
白:对于凯弗先生的评论和观点,我表示欢迎,他在文章里提出了不少好主张,比如文章的末尾提到美国国会应该抵制急于通过严格限制学生签证的法律的冲动。他还指出留在美国工作的中国学生是有合法身份的,事实的确如此,我很赞同,大多数找到工作的学生通常是合法的。
但是,凯弗先生没有谈及的一个问题则是:依照美国的法律,我们签证官的职责是要确定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是否想留在美国,如果他想留在美国,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我们都不能发给他签证。凯弗先生也许不同意这些法规,但改变法律不是签证官的职责,那是国会的事,我们的职责是按法律办事。
记:您的意思是如果我在申请签证时表示有毕业后会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考虑,那肯定会被拒签?
白:是的,绝对如此。
记:凯弗先生提到沙特的拒签率只有3%,而中国的拒签率高达40%,原因何在?
白:我没有在沙特工作过,很难说得很具体。但我想那儿的签证官对申请签证者拒签的百分比比较低,是因为去美国的沙特人多数都返回了沙特。根据《中国日报》2001年11月26日的报道,中国在过去20年当中派出30万学生出国留学,三分之一的学生回来了,三分之二的学生还留在了海外。
记:我觉得这似乎是个矛盾:一方面美国的法律允许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合法地留下来工作,另一方面签证法又不允许签证申请人有留下的打算。而留在美国的学生无形中就给后来的申请人带来了不利因素。但实际上,留下的学生,大都在研究所、大学、高科技企业工作,他们对美国的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是做出贡献的。
白:我认为中国更需要他们回来做贡献,这个问题暂且不谈。签证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并不是预测申请人四年后会有哪些变化,也不考虑他留在美国是对美国有贡献还是没贡献,我们的职责是要确定申请人现在的打算是什么。签证法假定每个申请人都有移民倾向,因此,如果申请人不能使签证官相信他毕业后回国,那就拿不到签证。
记:我知道了,你们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说到有“移民倾向”,凯弗先生认为你们没有给申请人足够的时间来解释自己要回来的打算,这是不公平的。
白:如果我们给每个申请人15分钟,那你就需要提前一年来预约面谈,你觉得这可行吗?
记:那为什么不能增设签证官呢?
白:谁来付他们的工资?
记:签证费是做什么的呢?
白:使馆并不留签证费,要如数交给华盛顿。
记:那华盛顿就该多派一些签证官到中国来,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签证官的数量想必也应该与之相匹配吧?
白:美国国务院每年都要看统计数字,但他们并不是看一个国家的人口,而是看该国申请签证的人数,而多数中国人现在并没有申请美国签证,所以派到中国的美国签证官的人数不是最多,但已居第二位,最多的是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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