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留学生在位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校园附近被枪杀。因媒体错误报道“六万美金崭新宝马”,死者被当作“富二代”,导致很多网友对这起悲剧表现得幸灾乐祸,甚至认为他们“该死”。(据人民网江苏视窗报道)
公众紧紧抓住“富二代”这个称号不放、耿耿于怀,其主要原因是“富二代”已经被塑造成“纨绔、败家、害人”的刻板印象,并在贫富差距的刺激下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偏颇”等社会失范挂钩。人们对“富二代”的愤懑,其实转嫁的是对富人以及社会不公的仇恨;人们对“富二代”的嫉妒,更是源于内心无法企及的自卑。可惜这次公众“浪费”了感情,因为两个学生压根就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富二代”。
可是即便他们真的是“富二代”,难道我们就可以对两个生命的消逝无动于衷,心安理得地表现出冷漠,甚至幸灾乐祸么?
“富二代”只是家庭条件的反映,而不是对个人品格的评价。诚然,有不少“富二代”为富不仁,利用金钱干涉正常规则、利用非正常渠道攫取社会资源,让公众寒心、让秩序暗淡。但是这不能表明所有“富二代”都是这个样子。“富二代”有人的行为令人不齿,同样也有人的作为值得尊敬。如去年年底,广州海珠区一名妇女晕倒在路边,路过的一辆保时捷跑车随即停车,车上少女和司机及时将妇女送往医院。对于这样的“富二代”,难道我们也要一棍子打死?
退一步讲,即使死者是一个为富不仁的“富二代”,也不至于就“该死”。生命是个体最珍贵的东西,只有犯了严重的罪行,我们才有剥夺他生命的权力。不少 “富二代”打的是法律的擦边球,走的是社会的潜规则;还有些触犯法律的“富二代”可能罪也不至死。
如果我们因为自己的仇恨,武断地判处他们“死刑”,那我们就比那些为我们所不齿的“富二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富二代”还只是用金钱腐蚀秩序,而我们是在用猥琐的仇恨践踏生命的尊严。
“富二代”这个词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标签化。任何事物,一旦被标签化,人们对事物的判断也通常都会陷入模式化、非理性、非友即敌的二元状态。人们判断的基础不再是理性的对与错;而是感情的好与坏。法国心理学家勒庞的《乌合之众》提到,人们一旦划分了阶层,融入了群体,就容易丧失理智,释放自己的情绪,变成不会思考的“暴民”。回头想想,在“富二代”这件事情上,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理性与思考?
“富二代”也是人,也有着生命的尊严。其实,不妨想想,如果我们自己或者要好的朋友是个“富二代”,我们会不会表现出一些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