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偶移民这一类别中,有已婚移民和未婚移民两种情况。这两种签证的审理程序大体相同, 申请时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文件也是基本相同的。那么这两种签证在评审时,有哪些标准是不同的呢?其实,对于这大一类签证:通过配偶关系赴澳洲的签证,签证官最关心的两人关系的真实性。
已婚和未婚配偶移民在经济能力要求方面略有区别。这是由于所给的签证时间长短不同,签证官需要考虑的申请人和担保人在澳洲一起生活,能否完全独立承担生活花费的能力的可能性及风险。
再一个审理标准的差别是两人认识时间长短。已婚配偶移民对于认识时间和交往过程要求更严格些,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特殊的理由,即使暂时不满足一些方面的要求,是可以申请特许签证的。
在提交配偶移民签证申请之前,建议综合考虑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交往时间,经济能力等因素,选择效率较高、风险低的签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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