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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移民局于当地时间11月19日最终发布了有关魁省投资移民的新法规,该法规将于2009年2月2日正式实施。该法规的内容与7月30日发布的变法内容基本相同。
管理经验:
1. 申请人必须在最近的5年当中,有2年的人、财、物的管理经验; (注:在现行法律中,要求申请人是在最近的10年当中有3年的全面管理经验)
2. 对企业的赢利不再要求; (注:在现行法律中,要求申请人领导下的企业,必须有至少3年的赢利)
3. 不再要求申请人必须全日制管理企业,这使得一些仍然需要投入一些时间从事专业活动的人士,如律师楼、会计师事务所、私人诊所的合伙人等这些在现行法律下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符合申请条件;
4. 但请特别注意,对律师、会计师、医师等专业人士,他们必须领导2名以上的全日制(或相当于全日制)的员工。
资产及资产来源的认定:
1. 配偶名下的资产,可以被计算在净资产内。但需特别注意的是,配偶名下的资产的来源,也需要提供详细的支持文件;
2. 不再强调资产一定为主申请人的商业活动所积累,主要强调合法所得,因此,配偶的所得、馈赠及遗产继承,都可以被接受;
3. 需注意的是,馈赠行为必须在递交申请的至少6个月前完成。
面试:
申请人不再被要求必须参加面试。移民局可以根据递交的文件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免面试。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快魁省申请的审理进程。
总体来讲,这次的法规变化是有利于申请人的。由于免面试成为可能,如何为客人争取免面试的机会就成为了各位代理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对移民局的要求的准确理解,及所递交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目前魁省有一个较大的申请库存量,他们也确已制定了减少库存的策略及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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