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出国留学期间,其丈夫王先生隐瞒了她赴国外留学的事实,向法院提出离婚并得到了支持,胡女士回国后才发现这个事实。近日,市南法院审理此案后,最终认定王先生的行为违法,判决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胡女士得到了大部分财产。
2004年1月,从法国留学回到青岛的胡女士本想给久别的家人一个惊喜,没想到面对了一个残酷的事实——— 丈夫竟然趁她不在国内时,与她离婚了。
据介绍,王先生与胡女士于1997年结婚。1999年11月,二人申请办理移民加拿大手续,但没有成功,二人遂商定,胡女士先去法国留学。2001年4月,胡女士赴法国留学。2002年11月,王先生隐瞒了胡女士赴法国留学的事实,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03年3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2004年,胡女士请法院再审二人的离婚案,再审期间,胡女士明确表示双方感情已破裂,无和好的愿望和事实,市中级法院于2005年终审判决二人离婚。今年4月,胡女士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及债务。在起诉书中胡女士提出:由于前夫弄虚作假欺骗法庭,导致二人离婚,王先生应少分夫妻财产。
市南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对属于二人共有财产的多件家用电器和一处房产(有关机构评估该屋价值人民币43.66万元)进行了具体分割,部分判决如下:王先生名下的、位于掖县路的房屋归胡女士所有,胡女士付给王先生房款人民币14.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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