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sche Bank,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对于大多数留德学生来说,它是第一个接触到的德国金融机构。甚至在我们还没进入德国国境之前,我们就已经和它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不过,对于我来说,我和Deutsche Bank的真正的亲密接触发生在我初到德国的三个月:
刚刚到德国,身上带着很多现金,急于把钱存入银行。于是,在到了德国的第5天,我便去了Deutsche Bank,去开我的Girokonto。接待我的是位长得颇有些学生气的年轻女职员(事后我才意识到,她很可能真的是个学徒)。她看了我的护照和入学通知书,向我解释了一通Girokonto提款的限制等事项,并告诉我给我开的是免费用的Junges Konto,让我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名(说实话,那文件上到底写的是什么东西,我是事后回家仔细研读后才搞清楚的,也正是这个轻易相信银行职员的解释,草草签名的举动导致了我之后和Deutsche Bank的一番纠隔,这是后话,先按下不表)。然后,她就告诉我,说我的卡和密码在一星期后会寄给我。我心想不对啊,我在德国还没固定地址呢,她怎么给我寄卡啊?于是向她解释了一通,告诉她我要自己到银行拿卡。一切搞定之后,我满意(对自己刚来德国,就能顺利和别人交流)的离开了银行,一心只想着第二周去银行便可以拿我的Karte了。
满心欢喜的等到第二周,去银行一问,接待我的另一个女职员却告诉我说我的那张卡没来(其实是无辜失踪,她也不知道在哪),说可能是她的同事(就是第一次的那个)没把信息输入电脑。她轻松的说了一句:Tut mir leid, 然后告诉我,我的卡得重新订,我得再等一个礼拜。
出了银行,我心想不对,明明第一次,那个职员的确是往电脑里打过些什么的,我连文件都签了,怎么会没我的卡呢?结果,当天晚上在和父母联系的时候,他们说,有一张Deutsche Bank的银行卡寄到了国内的家里。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职员最后忘了输入c/o的地址(其实就是他们这个银行的地址),导致我的卡直接由总行寄到了国内我的地址(当时在国内开保证金账户的时候,给的是这个地址)。德国人的“认真”我可是第一次体会到了。
一番周折后,我终于有了我的Kundenkarte。此时,我又听说有一种Festsparen的利息要比一般的Sparkonto高许多(Festsparen有些想国内的定期存款,就是你和银行商量一个期限,存一笔钱,这笔钱在期限内是不能动的,利息当然也高许多了)。心动之余,我又来到了Deutsche Bank,想把我担保金里的一部分Festlegen。这笔钱因为有每月500欧元的限制,一年内反正是拿不到的。接待我的是我的正式的Bankberaterin(这点西方银行倒比较好,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她在明白我的意思之后,给我办了一切必要手续。事情到此便可了结了。可是,她在给我搞定Festsparen的手续后,又开始向我推荐一个什么Bausparen。把它说得天好地好,说他Zins 4%(相当高了),期限不到照样可以取现,可以随时暂停等等。我当时是昏了头,心想反正每月省个一二十欧元的不是问题。于是就轻信了职员的介绍,大笔一挥,签了这份合同,由此种下了祸根。
几天后,当我去银行的SB-Terminal打Auszug时,发现我的那个Bausparen的Konto竟然是-100。当时,我就吓了一跳。赶忙回家翻看起我的Vertrag,才意识到,这个Konto是要交费的(其实交费Konto在德国很正常,我是习惯了学生身份的免费服务,才自以为这个Konto也免费)。开户就100,每年还要13欧。再仔细一看利率,只有存满7年才到4%,提前支付((对我是必然的)只有2.5%。我当时就傻了,上套了(事后证明,是我的Beraterin业务不精,她自己都没弄明白)。考虑了半天,(当然还计算了半天),还是决定割肉,取消这个合同,损失那100欧的开户费(当时真的是心痛啊!!!)。
拿定主意后,我便又去了Deutsche Bank,向我的Beraterin一通报怨,然后说明来意,要取消合同。没想到,事情确有了转机。那个Beraterin告诉我,如果我真的不要这个合同,可以在签订合同的两周内把合同Wiederrufen,这样的话,这份合同就会象没签过一样失效的,而我也不会有任何损失。二话没说,赶快签了我的Wiederrufen的申明,并要了份拷贝,这才结束了我延续了一整个周末的坏心情。
到此,我和Deutsche Bank的纠隔终于算告一段落。从我的经历中,各位也应该能总结出一些经验来吧?
首先,别过份相信德国人所谓的认真。在我看来,他们很依赖电脑(现代社会都这样),什么事你一定要看见她输入了电脑里,你才能放心(最起码不会忘了)。
其次,比电脑里的信息更重要的,就是书面的东西,也就是签名了。这一点是最最重要的了。在德国,什么东西,你只要签了名,就说明你认可了它。它是有法律效用的,任何人违约,都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所以,任何东西,只要是要你在上面签上大名的,一定要看清,看懂了后再签。要是当时看不懂,宁可拿回家看,搞懂后再签也不迟(买方市场,顾客是上帝,什么时候签合同,顾客说的算) 。
还有一点,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很多时候,让你签的只是一张纸,上面也没太多信息。然而,纸的页眉,或页脚会有一行小小的字:Es gelten die AgB(des Names der Service)der ***** BmbH. 正是这一行字,意味着,你的这个签名,不仅认同了这长纸上的东西,还同时认可了很可能多大5,6页用小八体印刷的Allgemeine Bedienungen。那上面可能就有什么对你不利的东西了。
最后,如果各位不小心昏了头,签了什么不该签的东西,那么也许,也只是也许,还有Wiederruf这根救命稻草。我不知道德国法律具体是怎么写的,但前些天,看一个法庭纪实类节目,了结到邮购的商品,如果没有特殊规定,是有30天的Wiederrufen的期限的。也许,只是也许,德国的法律对各行各业(或者只是服务类行业)有个Wiederrufen的规定。这个,就只能请学法律的会员来帮忙解释一下了。
好了,我想用我们预科里学得历史/政治的话来做个结尾,永远记住:Alle Banken und Versicherungskassen sind Gaeng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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