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注册的“非认证学院”是怎么回事?此前,在杰弗里律师的努力下,夏威夷州政府已经 先后将该州多所“野鸡大学”推上了被告席,并通过法院给予其相应的处罚甚至勒令关闭。 例如,曾被国内媒体报道过的美国牛顿大学,已通过杰弗里律师的努力在2002年12月19日被 法院关闭。 何谓“野鸡大学”?一般说来,就是在没有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授予欺 诈性的或毫无价值的学位的学校。杰弗里律师没有使用“野鸡大学”这个名词,而用该州法 律有明确定义的“非认证学院”取而代之。他说,此前,经他之手推上被告席的“非认证学 院”欺骗消费者的方法,主要是混淆消费者对学院认证的认识。 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教育部不承担认证学校或课程的职能,不认证任何大学或文凭。但根 据法律要求,美国教育部要发布他们认为可信赖的国家性认证机构的名单,在美国,对学院 的认证主要按地域划分为六家认证机构。 在美国很多州,注册一所大学和注册公司一样非常容易,因此美国各类大学达上万所,但获 得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六大认证机构认证的大学则不足3000所。从法律上来说,无论被认证还 是未被认证的大学都是合法的,但美国很多州的法律也规定,非认证学院必须在学校的网站 和宣传资料上明确注明自己是一所“非认证学院(未受美国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学 院)”,否则即是违法。 学校合法注册和学校是否得到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据美国打击“野鸡大学”的权威 专家奇普介绍,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些学校,只要交一篇5—10页纸的毕业论文就可以 拿到博士学位,但用这种学位去找工作,大多数雇主都不会雇用他们。在法律规定较为严格 的俄勒冈州,用“野鸡大学”的文凭找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甚至会被视为非法。 鉴于美国檀香山大学的违规操作,在对檀香山大学的这份起诉书中,杰弗里律师要求法 庭通过调查下达判决,要求法院先发一个暂时的限制令、初步的禁止令,然后再发永久的禁 止令,制止檀香山大学的这些行为。此外,还要求法院判罚一定数额的罚款,并给已被损害 的消费者退还学费。 “东边日出西边雨”,檀香山大学在中国的业务依然红火。2003年7月8日,夏威夷州第一巡 回法庭做出判决,确认檀香山大学没有正确地、充分地透露他们是一所未予认证的学院;檀 香山大学在其宣传资料中提示或暗示夏威夷州政府对其学院有许可、批准或管理;檀香山大 学没有遵守夏威夷州“管理非认证文凭颁发学院法”,并永久禁止其以后再有上述行为。檀 香山大学同意支付民事罚款、律师费和其他费用总计19500美元,并同意支付全额退款给已 经获得文凭或正在就读的学生(包括直接通过学校或国外的代理入学的学生),条件是退还 该校已颁发的文凭,在读学生只需提供注册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檀香山大学拒绝退赔学员 学费,那么,大学每拒绝赔偿一名学生,檀香山大学就要向夏威夷州政府支付1000美元罚款 。 美国檀香山大学同样违反了我国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我国规定,凡中外合作办学都必 须报教育部门审批,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要由我国国家学历、学位 主管部门核准。截至2003年7月,我国只批准了110个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 合作办学在办项目,中方合作者全部都是高等院校,无一是社会上的其他机构。 根据美国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对美国檀香山大学的判决,美国檀香山大学在中国与一些高 校、机构合办的BBA(工商管理学士)、 MBA、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DBA及 其他课程培训班的学员也可以申请退还学费,只要该校不申请倒闭,就可能获得退款。然而 ,这个对美国檀香山大学极为不利的消息,似乎并未影响其在中国的业务继续红红火火地开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