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意还得自己拿,这一刻气得咬牙切齿的我毅然决定:“打官司!”
亿翔文化公司的姚总打来电话,让我去一次,一定有方案要让我做。我心想,绝对不能让客户知道我伤成这样,理由很简单,谁也不会请一个病人做策划。而在这个行业,我并不是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大牌,这次不做,下一次人家就不再给我机会了。
我只好违心说了个慌,称自己正在大理和丽江度假,有什么事可以用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果然,姚总开了个不错的价格让我做一份“北京——香格里拉的越野车漫游之旅”活动的全面策划。
“找你真是找对人啦!”姚总兴奋地说,“你正好在云南,这条路线一定熟!对了,到时候你也来参加啊!”
呵,歪打正着!
真是辛苦吴姐了,她时不时地举着中国地图让我参考。我开始忙着写宣传书、定A、B两套路线、选停靠站、介绍项目特色、路况分析、沿途收费、住宿安排、广告方案等,自己都记不得多少次上网查询、打过多少长途电话一一核实,头发都快熬白了。6天后,一份几经修改的完整漂亮、图文并茂的策划书新鲜出炉,看得我自己都爱不释手,这可是钱呀!
快递把它送到姚总那里后,他十分满意,准时把酬金打入我的银行账号。可是谁又知道,这么生猛的方案居然是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人想出来的!
那天陆辰去旅游局与度假村协商,我特地让他带上一个微录。当我打开机器后听到的是这样一些话:
“……谁说我们没有出钱呢?精美果篮一个,按照我们度假村的市场价,价值338元;两位经理请假探视病人,共计工资500元,司机工资100元,往来车油费60元;联络电话费20元;今天来了三位负责人参加协商,共计工资损失800元,车费200元……本公司已为病人付出总计3,358元整,这还不包括指定专人开会、调查事故原因的费用……”
“……马匹是由病人本人自行挑选,并非我们指定,所以,责任该由病人自负……”
“……我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花费的所有费用,领导开会决定,就由我们自己承担算了……”
如此“精彩”陈辞,真难为他们说得出口,简直厚颜无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听陆辰说,旅游局其实也只能起到监督和调解作用,并没有强制执行权。
怎么办?大家七嘴八舌讨论开了。
“上法院起诉他们!”
“可是,这肯定得到事发当地起诉。看他们这么嚣张,跟法院的关系一定不错,更何况你又不是本地人,告了也没用啊!”
“要不找些新闻媒体给他们曝曝光,施加点压力?”
“我看算了,还是养病要紧!打官司又花钱又费精力。就是赔也不过几万块钱,几个月不也就挣回来了?”
……
主意还得自己拿,这一刻气得咬牙切齿的我毅然决定:“打官司!”
“这事儿你可得好好考虑,起诉费、律师费,花了还不一定赔得回来,拖个一年半载也说不准!”有朋友劝我。
“我才不会放过他们呢,”我坚决地说,“一审如果败在当地,我就上诉!”
“如果上诉还输呢?我可听说绝大多数案子二审都维持原判的。”
“我还可以再上诉呀!”我说道。
“看你,连这都不懂还想打官司。”有人笑着,“像这种民事纠纷都是二审终身制的。”
“是吗?不懂我可以学呀,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不以为然,“输了我就上访好了,总之一定要把他们打败为止!”
从此,大家给我起了个新的外号——“秋菊”!
打官司这事,决定是容易的,实际是艰辛的。既然下了决心,我一定不会放弃。起诉时间么,总得等到我站起来以后,这段养病的日子,正好可以做些准备。
那天起,我们家的电视总是定格在“法治进行时”、“判案与法”、“今日说法”等节目上,还请人帮忙买了一大堆《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很多案例书,一有时间就“孜孜不倦”地琢磨研究,重点要点无一漏网,全都输入电脑里。
我真后悔,上海的律师朋友们来北京也不管用。早知道多在北京结交些法官律师当朋友,这会儿也用得上啊!
我更后悔,当年为什么不选修法律呢?而且专攻民事诉讼,看谁还敢欺负我?
可怜的Stephen天天被我电话“骚扰”,一有疑问,我就向他咨询,管他白天黑夜,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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