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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中国护照之永久居民赴港旅游手续简易化
| 2001-11-02 14:50:56 | 从十一月一日开始,具有加拿大移民身份、持中国大陆护照的人士前往香港的申请手续将变得更为宽松与简化。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宣布,自下月一日起,「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可自行签发二十四个月内多次有效、每次可在香港逗留十四天的访客进入许可,以方便居住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更有弹性地来港旅游,从而促进香港的旅游业」。 这项措施最大的改变是使海外的中国大陆公民在香港逗留的时间大为延长。按照原规定,在海外的持中国大陆护照者每次只能获得为期七天的到香港访客签证或者每次四十八小时的过境签证。 新的政策允许中国大陆驻海外的使领馆可以自行签发给海外的中国大陆公民在两年内有效、一次或者多次进入香港的观光签证,且每次签证的有效期为十四天。另外,海外的中国大陆公民进入香港的过境签证也由原来的四十八小时改为七天。 香港驻多伦多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余吕杏茜昨天表示,「在加拿大的申请人必须为加国的永久居民或在加通常居住不少於一年、过去在港没有不良纪录、在加拿大有固定工作或就读、并拥有能返回当地的充分证明」。 按照现行的规定,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必须为当地的永久居民或在当地通常居住不少於三年,并且要有证明确实有前往香港的需要,才可获得多次有效的香港访客进入许可签证。 这位处长并说,「来自中国大陆的加拿大移民日益增加,放宽过境及访客手续,不但为他们提供很多方便,同时亦为香港的旅游业带来更多收益」。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还自十一月一日起放宽海外无国籍人士的过境与访客签证手续。由於加拿大是香港的免签证国家,驻加拿大的中国大陆使领馆可自行签发给加拿大的无国籍证件持有人三个月内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的过境签证 (现时只可逗留四十八小时 ),或每次可逗留十四天的观光签证(现时为七天)。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新闻领事李明昨天说,目前领馆方面尚未收到香港方面上述新规定的细则。但他表示,有关的签证办理手续规则近日内一定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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