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是在不断的得到失去中为自己的选择寻找可以麻醉自己的理由…… 回国前的那个晚上,我不同以往地心神不定。S穿著那件被我称为“19世纪的睡衣”,出来进去地为我整理着出差的随身用品。我插不上手,(S从不用我帮忙),坐在墙角的沙发里抽烟。 思绪紊乱。一半儿是又要回到祖国去的憧憬 ,一半儿是又要远离温巢数日的不安。我吐出一个诺大的烟圈儿,烟圈儿向对面的墙壁悠悠飘去。思绪随烟圈儿的飘散而更加零乱,筹划了数日的要对S说的话却不知从哪里开始…… 下个月就是我和S相识七周年,我们同居也已经六年零十个月了。这几年因为公司与大陆的合资项目,我来往于两地不下20余次,每年总有半数时间过着生活在旅行箱上的日子,每次多则几个月,少也有两星期。这期间我到过国内一个个日新月异的大都市,在形形色色自觉不自觉、清醒不清醒的场合与不下十个女人做了“露水夫妻。”过气的时装模特,刚出大学校门的外企职员,转行下海的儿科大夫,谈判合资的国营企业的会计师,广告公司的精明干练的女老板……这其中不免有生理需要,也有渴求理解的心灵碰击,有在美人计的诱惑下甘愿俯首称臣,也有“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已做他人妇”的无可奈何…… 我在自鸣得意和自我鄙夷之间徘徊,在无辜和罪孽之中逃避抉择。 我一直让自己相信这一切都不会影响我和S之间的关系,直到近来开始在深更半夜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几次S将我推醒,体贴地问我是不是生了病,为什么一向睡觉如死猪般的我在梦中叽咕些她听不清的“外星人语言”。我开始害怕会不会早晚有一天被S发现,会不会在梦中说出一些令人尴尬的事情。我琢磨着是否该与我那荒唐行径说再见,是否该将发生的一切向S坦白,求得她的宽恕。 然而我对自己迟迟未下决心坦白交待的解释,竟一直连自己都不能满意和信服。我内心盘算着最糟糕的结果,却实在无法接受那结果带给我的苦涩。 我尽量让自己认为我是为了S,毕竟她从没有对与我厮守的日子流露出不满。何必去搅乱她平静的生活?我每次从国内回到我们布鲁克林的蜗居,总会买给她足以让她高兴几个星期的礼物。在我们团聚的日子里,我待她总是极尽温柔,呵护备至。我会放弃星期六下午电视里的NBA决赛,陪她在Bloomingdale逛上四个钟头;我会牺牲星期五与同事们在Jazz吧里纵酒狂歌的Happy hour, 去陪她看百老汇的“西贡小姐”或“悲惨世界”;我会在夏日的黄昏里牵着她的手,漫步在Verrezanno桥下的河滨公园里,做出兴致勃勃的模样听她讲述她公司里乱七八糟的事情。 但我知道我更多的是为我。我不能再忍受一周七顿的Pizza,不堪回首一人独居时杯盘狼藉、衣鞋遍地的狗窝,我需要远行归来在肯尼迪机场S予我的拥抱,我珍惜夕阳余辉中S枕在我腿上无限满足地凝视着我。几次望着她在我臂弯里睡去的安详脸庞时,莫名的悲伤从心底不知什么角落袭来,一次比一次重。 我静下心来试图去理解自己,希望找到充足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我渐渐明白那莫名的悲伤是对自己的怜悯,它已被埋在内心深处的阴暗角落。当你试图与身边的人分享人生旅途上发生的每一个喜怒哀乐时,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却再也不能捧出来与人分享了。我无法忘怀曾经的每一个女人,却不能为记忆留下任何左证,没有照片,没有信件,没有贺年卡,唯一一次想留下的带有体香的针织内裤,也终于在临下飞机前随着苹果皮进了机舱里的垃圾桶。我几次铺开纸笔,企图记录下自己的故事,好在日后留个念想,希望有一天老眼昏花了,还能为年轻时的行径将自己感动…… 和我这一代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男人们一样,我几乎没有从父辈那里学到过一点儿关于如何对待女人的知识。记得大一时,第一次恋爱,爱上了那位高我一级的学姐B,竟是由于从未有过与女孩子接触而突然得到一个异性特殊关心所引起的简单生理和心理反应。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瓢泼大雨之夜,在校园角落的亭子里第一次将嘴唇贴在B的唇上时,我紧促的呼吸和惊慌的颤抖整个儿摧毁了我男子汉的矜持。我从那时起开始探索女性的身体和逻辑,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使我经历一次不知所措。那个暑假B回了南方的家,我失魂落魄了整个夏季。开学后却发现她有意地躲避我,直到在周末的迎新舞会上发现她被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整晚上搂得紧紧的。我从舞厅跑到花园里,将那棵玉兰树狠狠地踢上几脚,再用苹果刀将我刻在树干上B的名字统统挖去。 几年后在B的毕业舞会上,她从人群中走过来将我拉进舞池,讨好似的把头靠在我肩上,浑身肌肤中发出的玉兰香气顿时融化了我郁积的伤痛。B调皮地微笑着说:“小男孩是不是还在记仇?” 94年我第一次回国时与B在西单的朝鲜烤肉店里痛饮,刚刚离婚的她和离婚两年的我谈得分外投机,对生活的感慨使我们有了从未有过的亲近。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至今也不知她是如何将我拖上出租车回到她的公寓的,俩人和衣相拥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B是少有的与我睡在同一张床上却未发生任何事的女人。 尽管我早以不再相信婚姻,对许多天长地久的东西也都产生了疑问,却仍愿在心里保有一个女神的神圣,以慰藉自己少年时那份纯真。 我那些在中学和大学里教书育人的老师们,至今也没有向我们一代人说过道歉。当年是他们不知从哪个石头缝里找出个走在大街上看书撞到电线杆说对不起的陈景润来做几千万青少年的楷模。似乎生活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解决“1+1=?”的哥德巴赫猜想,似乎成龙的意义大于实实在在地做人。于是有了从小就被定义为“贵族”的重点学校,有了失去少年人快乐的“少年班”,有了不知道生活是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的“呆硕傻博”。幸亏伟大的美利坚后来接纳了我们这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并给了我们一个通向小康的前景。 厌烦了误人子弟的教育方式,加上少年人的叛逆年龄,使我根本无法在教室里坐下去听先生们的念经。于是拉了几个臭味相投的朋友,支起架子鼓背上电吉它,跟在罗大佑崔健们的屁股后面唱完“风花雪月的日子”唱“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唱累了就挟着烟卷儿在校园里追逐女生,有意识地去练就一副厚厚的脸皮,以抵消社会赋予大学生骄子们的斯文。荒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最后一年才产生一种恐惧。我不敢正视毕业后的日子,研究员?副教授?一眼望到坟墓的前程,大不了超越不过家里那个迂腐的老头儿,不甘心20年后加入我现在讥笑着的人的行列。干脆横下一条心,毕业后“练滩儿”,要不就一无所有地走穴去! 一位学长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你若不在毕业前把托福GRE考下来,你会后悔一辈子。”我和B跳舞时问她是不是有道理,她嘻嘻一笑道,“你要是出国了,咱们全校人就都出去了!” 我从来不屑于人们编造的那些故事,说那些伟大的人物从小就有救国济世的伟大抱负。我更相信矮个子的拿破仑、丑陋的林肯,发愤图强出人头地一定是源于为了向少年时崇拜的女人证明自己。大学的几年我从没有象读托福的那几个月一样地下功夫,一个人占据一间研究生朋友的宿舍挑灯夜搏。考完托福那天的感觉竟象马拉松到达终点一般的解脱。 为了庆贺“解放”,哥们儿找来几个低年级的小妞儿,在空荡荡的物理实验室里跳“贴面舞”。所有的灯都熄灭,只有一支蜡烛昏昏于角落。音乐是两面十几首邓丽君串联在一起,三十分钟连续不断的温情脉脉。跳到凌晨3、4点钟,最后一支蜡烛燃尽,屋里漆黑一团,不知道其它人在做着什么,只感觉怀中人细细的呼吸在加快,在耳鬓间挑逗着,我将她越搂越紧,终于用血盆大口盖上她的樱唇。 在“问彩云何处飞,让春风永追随”的靡靡之乐中,我感觉到N的嘴唇滚烫,竟如我一般饥渴。象远征于沙漠中的骆群偶然发现一弘清水,我们尽情地从彼此的身体里吸吮着滋润自己即将干枯的心田的甘露。我将嘴移开到她的耳边,正要低声介绍自己,她却说:“我知道你是谁,不就是经常夜里在操场上吼‘一无所有’的那一位?” 几天后我迎来了23岁生日,在我那研究生朋友的宿舍里开完生日Party人们陆续散去后,N留下来给我最后一个生日礼物。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身下床单上的血迹,鼻子里竟然一股酸楚的感动,眼泪几乎落在仍在熟睡的她光洁的身上。 那年,在我那些同学们统统涌向天安门“誓死捍卫广场”的日子里,我和N躲在空荡荡的校园里享受着“卿卿我我”的两人世界,不理会世界上正在发生着什么。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已经两个月没来例假,脸色如土的我才跑出校园找到一个哥们儿的当护士的女朋友去解决问题。那天我和哥们儿坐在阜外医院门口那家小酒馆里愁眉苦脸地等待。我心如铅注,无心把盏。哥们儿的女朋友扶着N走进来时,我至今仍记得当时她眼圈红肿,步履飘忽的纤弱模样。做护士的在一边骂我不是个东西,都这么多天了才来找她,我毫无分辩的理由,那一刻脑子里轰然一声,觉得欠了N一辈子的债,不知如何还清。 我能理解我的上一代人过的多难的日子,也理解生活的艰辛使他们割舍了太多的自我。只可惜我从他们的身上,很少能得到有关婚姻的意义,不理解的是,在本来众多的枷锁中,为什么还要再加上一条,将自己紧紧缚住。如果说婚姻要彼此做出牺牲,家庭要为下一代而牺牲,那么已经牺牲了太多次的我们这一代人,好象已被再多的牺牲吓着了!我们因父母的下放而牺牲了童年的天伦之乐,因祖国的期望牺牲了自己的选择,为祀祭神坛上光环的存在牺牲了少年的诚实,为雷锋和张海迪们对人生目的的定义,牺牲了更具意义的自我探索。我们还要牺牲更多么? 几年前,在纽约和一个长我十岁的朋友喝酒时他讲起他婚姻的不幸,但为了孩子双方都别无选择。我实在忍不住了,甩给他一句:“我不懂,一个自己不幸福的人怎么带给身边的人欢乐!”我不相信,在孩子们面前日复一日的势同水火、指桑骂槐、摔盘砸碗是为了孩子的幸福?我宁愿接受人们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不愿将自己多年筑起的一座巢拆散,不愿否定自己前半生的辛苦,却为后半生埋下更多的苦涩。 总之,当我在大学宿舍里熄灯后的“卧谈会”上鼓吹独身主义和婚姻无用论时,其它人群起而将我攻之。在谁也不能驳倒对方的时候,一个哥们儿总结性地发言: “你独身主义?咱们这帮人第一个结婚的就是你。”不幸而被他言中。更在意料之外的是,第一个离婚的也是我。 我到美国一年后忍耐不住中西部小镇上的寂寞生活,也受不了两天一封信和每月300元的电话费,终于让N在三年级上到一半时退了学。我暑假里回国草草的结了婚,行程之慌乱竟然没有办一个象样的婚礼。几个月后将她接到了美国。蜜月的日子里我不想去上课,整日与妻厮守在床上,疯狂地做爱,似乎要把分开的一年多里欠下的旧帐统统补上。 我终于受不了攻读博士的煎熬,终于未能把当年“呆硕傻博”的帽子给自己戴上,终于在拿到几个“C”之后被系里扫地出门。为了“养家糊口”,为了N继续完成她的学业,我开始到餐馆打工。那段时间我倒真的挺轻松,虽挣不了许多钱却不必去点灯熬夜读“天书”。我学会了笑脸迎客,学会了辨认什么样的客人会给更多的小费,学会了在老板面前忍气吞声,学会了在金钱面前毕恭毕敬。我竟然学会了调鸡尾酒,竟然敢走进我曾厌恶的同性恋酒吧做调酒师。我改变了对同性恋以及对所有人的认识,我享受吧台里没完没了的爵士乐,我欣赏T型台上的Drag Queen们演唱Madonna的“Like A Virgin”。我结交了 乱七八糟的朋友,我理解了这世界里同性异性原本分不大清,我明白了所有社会上的道德准绳都在被人们不断的实践更新着。 当我变成了另外一个我时,我和N的距离越来越远。我深夜回到家时她已睡去,早晨醒来时她已人去屋空。少有的休息日里我无心逛街逛店,少有的与N同处的时刻,我无心听她细述课堂内外的趣闻,我不再关心她的世界,忽视了生日的礼物,忽视了她为什么近来总是提到德国人马克。终于有一天下班后,发现家里空无一人。电话留言机里N的声音:“我晚上不回来了……”。过一会儿,第二条留言:“明天也不回来了……”。 打工的岁月里我失去了一些曾有的自信,疏远的日子中我曾开玩笑地对N说:“你该另外找个人嫁了得了,看来跟我不会有什么出路,趁年轻漂亮还可以……”她问我是不是喜新厌旧,或是看上了哪个男扮女装的妖精。那回答让我心里感觉暖洋洋的,更不再对她的世界多闻多问。 离婚时,N对我说过一句话:“你知道吗?对自己的老婆说婚姻是个大骗局的人,不是傻瓜就是神经病!”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感觉失去的珍贵,那一段时间,我打心眼儿里痛恨我那些“先见之明”。失去N的日子里我还真有些恍惚,早晨刷牙时镜子里的人一天比一天陌生,一天比一天让自己厌恶。于是我拼命工作,摔破一个又一个酒瓶,吧台里的P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平生最怕别人可怜我,所以一直闭口不谈。直到那一天DJ播出一支流行曲叫“Love is unconditional”,我咧了咧嘴咕咙 着:“骗人的鬼话,Love is truly conditional!” P惊讶地问我何出此语,我说:“爱从来就是有条件的嘛,学历、才华、家庭、金钱,对哪一项的追求都因环境的改变和人生路上的不同时期而不同。爱上一个人的财富与爱上一个人的才华其实是一回事儿,爱的众多条件中的两个例子罢了。相反,做爱倒是无条件的,床上、地下、桌子上、车里、电梯间……”P哈哈大笑,说想不到我年纪轻轻有如此宏论。 下班后,P陪我在吧台上喝酒,我忍不住将我几个月的甜酸苦辣一股脑地倒给她听。P和我喝掉了一瓶Absolute和半瓶Smirnov之后,我虽神志清醒,却无论如何开不了车。P将我拉回她家,扒光了衣服将我扔进浴盆,象对她3岁的儿子那样给我擦洗了全身,然后在她温柔的手里释放了我积存多日的男性的郁闷。 三天以后我扛着些衣服搬进P的家,在那个时候,我实在需要个女人。那年我27岁,P34岁,一个我从没有碰过的女人的年龄。 在我那个坐在大学阶梯教室里同一排、经常借给我笔记的女孩儿死在木樨地的枪弹下之后的三年半,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美国政府的慷慨恩赐。那批一起拿到绿卡的朋友第一件事便是组织回乡娶亲团,我却在开往领事馆的路上去和N办理正式离婚。N因为离婚将失去申请绿卡的机会,尽管我当时做出绅士状劝她离婚可以在拿到绿卡后再办,可N一定坚持先离婚,绿卡是另外一件事情。我觉得她执拗的幼稚有些可笑,绿卡对于许多人来说是比婚姻重要得多。N直到六、七年后,才由工作的公司申请了身份。以后每个生日之夜电话那边传来她“生日快乐”的祝福时,我总是不禁想起23岁的生日礼物,不免对那件珍贵礼物的得而复失酸心。N终究不是一个因绿卡而爱上我或利用我的女人。 女人是一所大学。我从来没毕业过…… 和P在一起的几个月温馨而轻松,P教会我许多在西方由母亲教给儿子而我的母亲根本不可能教给我的做男人的要领。她说男人的魅力来自于自信,男人的性感源于成功。她鼓励我去申请商学院,说与人打交道更适合我的性格。在床上她给我足够的空间发挥我的男性,即使有我力不从心的时候,她也会用其它的方法让我达到高潮,然后在我筋疲力尽趴在她身上的时候,于我耳边说些“我感觉好极了!”之类的话鼓舞斗志。 P让我知道了为女人开门,送一束花这类的小事对女人多么重要,教我如何对电梯里的女人说你今天看上去很迷人。那些日子里我少有地意识到了家庭的温暖。我居然同P那3岁的儿子成了朋友,和他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听他给我讲电视屏幕上动画片里的英雄。在此之前,我从没想到过我可以同小孩子沟通。 如果说男人的魅力来自于自信,那我想女人的魅力在于她让身边的男人感受到自信。我得出的结论是:30多岁是女人的黄金年龄,她们使年轻的男人成熟,使年老的男人年轻。当我把这一理论告诉P时,她捧着我的脑袋乱七八糟地亲了十来分钟。 那段感情到我离开小镇进入商学院而告一段落。但我仍时常在日后碰到挫折的时候打个电话和P聊上个把钟头,如果不是两年以后她再次结婚嫁到佛罗里达,我会把包括我和S的事、其它女人的事,统统讲给她听。我知道从她那里不会听到虚假的道德说教,每一种决定都可能得到她的支持,而使我内心平静。 我和S相识时,彼此都刚刚经历过一场破裂的婚姻,因而对破裂时带给对方的伤害都心有余悸。我察觉S有意回避提及过去的事,我也不愿多谈那些伤感的话题。好在我毕业后在华尔街找到工作,至少不再担心与S的生活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产生波折。 S不提婚姻给我减去许多压力,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清楚是否愿意再做一次承诺。我申请搬进她那舒适温馨的公寓的理由竟是:“咱俩都可以省些钱,我好在周末多陪你去听两次‘Phantom of Opera’。” S喜欢的电影和歌剧可以做到百听不厌,不象我所有的事情都想去尝试,所有的尝试一遍就足够了。S喜欢的川菜馆永远是她去法拉盛的首选,我却宁愿一家一家山南海北全尝遍。 家里的摆设经S的布置有条不紊,我也因多次将碍手的花瓶移到窗台的另一侧而遭到S的发落。有了女人的家岂是我独身时的狗窝可比,窗明几净,衣橱整洁,虽说日子长了免不了使人生厌,但不足以让我对之产生丝毫抱怨。 所以我之后的频频沾花惹草并非源于我对S有什么不满。我将自己扔进一次次毫无结果的漩涡,完全是对自己的放纵和无法抗拒变革时代充斥着的各种诱惑。 当年,在北京那栋满是外企职员的高层建筑内的自助餐厅里吃中午饭时,办公室里几位小姐与几位男士总是坐在角落里对穿梭于人群中的俊男美女们品头论足。小姐们让男士们评选哪个公司的小姐最漂亮,相邻的几个先生各自做出自己的选择之后,轮到我的时候我想起P曾经教导从不要当着女人的面夸奖别的女人,于是将身边的每一位小姐逐个赞颂了一遍:C小姐的杨柳腰,D小姐迷人的小腿,E小姐…F小姐…… 其实,我并非口是心非,言不由衷,我宁愿让自己相信这世界每一个女人都有各自的美丽之处。 姑娘们说,当年国内正流行找对象的新标准,第一要美军,第二要皇军,第三是国军,第四是伪军(外企里做事的),第五才是共军。我笑她们没有板眼,如今叱咤风云、腰缠万贯的都是共军。D小姐说,有钱的共军不是年纪太大有家有室,就是“良心大大的坏啦坏啦的。” 我无意与她争辩,尽管心里大不以为然。自觉一旦将人划分类别,建立标准,那标准本身便失去了意义。我们漂泊在外的人已经多次被人按类而分,那种对类别的界定本身不正是偏见的开始吗? C小姐的杨柳腰的确迷人,以致两周后在“硬石”酒吧跳舞时,我的手一直没能从那里离开过。跳完舞后已经深夜一点,我只好带她回到楼上我的房间。我和衣卷缩在沙发里佯装昏昏欲睡,床上的C柔声柔气地唤我睡到床上去,说让主人睡在沙发上她于心不忍。我声明我这个人立场不坚定,面对“资产阶级的拉拢腐蚀”,会很容易丧失我的“党性”。她说这么大的一张床还要一个人去睡沙发,咱俩准是都有毛病。我刚想解释说有毛病的是我,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毅然决然地跳上床去。那以后C成了我这里的常客,她说喜欢这宾馆里做爱前后都可以洗个干净。 与C的关系仅仅相持了两个月,我一直在浑浑噩噩中无法把握那是种什么样的心情。在办公室里我们始终做到不露破绽,有时会因极力掩饰而不免过分正经。我不愿将关系公开,怕引来玩笑和议论,她更对之做出无所谓的表示,反而使我感觉自己的顾虑有些龌龊。 几次深夜在与C做着床上运动的时候,她的BB机传来烦人的呼叫声,她总在我走进浴室时轻声地打电话,我假装不知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后来从别人那里看到C和楼里的另一个“美军”在北戴河的玉照,“美军”的手紧紧地搂着那泳装下被我赞美过的腰肢。 两年后听说C嫁了人马上要去比利时或是瑞士,我心里为她高兴也暗自舒了一口气,为我们的娘子军“走向世界”挑战八国联军而鼓舞欢欣。 我和S的性生活曾经有过辉煌,我们在认识一个月左右就在我的办公室里桌子上拼了个你死我活。几天以后我搬进与她同住时,还欣慰这下有了正常的“健身运动”。四年前S不知跟谁那里学来了“XX功”,从此后她对性的要求一落千丈。每每在我百般哀求之下,赏我个恩赐。当我三下五下扒光衣服跳上床时,她却从容镇定地款款宽衣,再将一件件衣裤叠整齐,放在床头柜上。几次在我兴奋之火被懵然扑灭后,忍不住玩笑地打趣:“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给弄个阳痿。”S不慌不忙道:“没听说过现在有个新药叫伟哥吗?”终于有一天她拒绝再跟我做爱,说她成仙的路上要“六根清静”。我哭笑不得又觉得拗不过她,毕竟主动权不在自己的手上,只能在嘴里不依不挠地贫着:“六根清净?除了我这根儿,那五根儿是什么?” S说她此生再无他欲,只求一朝夜半梦醒,身边有个人给她些抚摸就心满意足。我听后不免有些感激涕零,她对我的要求竟如此的基础。我知道在她那百分之八十献给师父的心房里,还有百分之二十的空间依附给我。我知道清心寡欲的女人给男人安全感,也不会用他人的标准去衡量男人的价值。想来家庭之于男人,避风的港湾重于小息的客栈。每次远行回来面对S做好摆满的一桌家常饭菜,再诱人的纸醉金迷,再丰盛的燕窝鱼翅,再艳丽的酒香肉色,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是我自己终究不能“跳出三界外”,唉,我毕竟是个俗人…… 我在祖国各地商场里的狐朋狗友,总是拉着我去光顾各种新鲜的服务场所。按摩、桑拿、洗头、洗脚,祖国的服务行业高速发展,让人感受到如今伺候身体的每一个部件都已经有了“专业人士”。每次他们被小姐们拉进里间,我总是在外面与陪我的小姐天南地北的聊家常。我没有兴趣在那种风月场所里寻欢,一是因为对日渐泛滥的爱滋病心怀恐惧,同时也认为这种生意般的肉体交易没有激情,也没有成就感。这并非是因为我对风尘女子有什么鄙夷之心,相反我认为人们都在这世上为自己的日子而挣扎,向往有钱向往富裕的生活本身无可厚非。我本来就对道学家们有着满腔仇恨,讨厌那些对别人生活方式指手划脚的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求生存各有各的手段,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标准,我相信每个人的人生抉择都有其合理性,对一切扔给道学先生们大耳光的行为都视为痛快淋漓。 我拿手的是从萍水相逢的女人身上找到某个不易被人发现的优点,然后一股脑的歌颂下去。在对方飘飘然的时候,将两杯Bloody Marry或是Ging & Tonic灌进她的嘴里, 在吞云吐雾的香烟里倾听她们细叙“人生几何”,接下去的故事往往会顺我的意志发展下去。 深圳的J身为过气的时装模特,职业生涯的短暂不能为自己已习惯了的生活水准提供足够的自立基础。在包给香港半大老头两年后,香港人因为生意不顺撤出了深圳。如今她在“二奶村”领导着一个“寡妇连”,整日在麻将的哗啦声和卡拉OK的歌声中昏昏沉沉,她也清楚自己的后半辈子尚不知归宿如何,每每用白酒和洋酒的混合物让自己逃避现实。J在床上最疯狂,将我的后背抓出几条长长的血痕,几天后在小梅沙游泳时被哥们儿发现,问我是不是遭了虐待,从此留给他们一个笑柄。 我对G的赞美词是她抽烟的姿势最性感。在餐桌上我看到她将一根加长的 Moore放进涂满口红的娇唇,夹着烟支的两个纤纤玉指在烟杆上前后移动,迷离的杏眼中一付看穿世态炎凉的冷艳。我掏出打火机走上去为她将烟点上,她微笑地点了下头,问:“从美国回来的?”我不免惊讶,问她从哪里可以看出。“很简单,在这里都是女人为男人点烟。” G总是在做完爱后才露出一股女人的温柔,将一支烟叼在嘴里,点燃,放进我的嘴里,再点一支给自己。当年她不堪每月400元的工资和与工资不相称的工作负荷,放弃了受人尊敬的儿科大夫职业,下海成了经销医疗器材的商人。商海里的成功似乎并未给她带来多少周围人们的认可,反而是各种流言蜚语让她无处藏身,似乎她的早起晚归的艰辛都不被人相信,人们更愿意接受的是为了卖出一台CT她睡过多少多少个人。 G半真半假地和我提起多次,回美国给她找一个70岁以上的洋人,最好结婚后活不了几年,然后……我一边劝她别这么绝望,“你年纪还轻,还有机会嫁个好人。”她一骨碌从床上翻起:“放你妈的P,你***算不算好人?” 那一刻我愕然呆住,似乎一大块就要愈合的伤疤被人突然揭起,那脓和着血流出来的感觉疼痛中夹着丝丝的快感。 “我是个什么人?”这问题我时常对自己提起又不可能回答,似乎每个人的界定应该是要等到死后由别人盖棺定论。 我愿意被人认为是个有责任心的人。然而小时候对老师家长负责,长大后为国家和人民负责的重担曾压得我不堪其它重任,人生情感上的得意和失意已经让我如今不敢再对爱做些什么承诺,对每一次似爱非爱的遭遇,都不愿承担对另一个人的责任。更不愿去想是不是应该加入到制造下一代的行列中去。 我愿意被人认为是一个诚实的人。可从小长辈们就谆谆教导在这个世界上学好为人处世,就要会在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时候欺骗别人。曾经在学生大会上为共产主义奋斗而信誓旦旦,也曾经为那个虚无飘渺而尽表忠诚;为了出国伪造过成绩单和侨属证明,为了生意上的合约排练过言不由衷。如今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嘴里说出来的甜言蜜语是真是假,我竟不能对一个要求不高的S展示我的真正内心。正如我现在在提笔写下些文字时,才发觉自己最大的恐惧竟是会有一天,自己不再对自己诚实。 我究竟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在D23岁生日的晚上将她“骗”到我的房间内,她大大方方地脱去衣裙,在我的口哨声中走进浴室,我在等待了半个小时以后忍不住冲了进去,将她裹上大浴巾从蒸汽中抱出,轻轻放在床上,在她的要求下我没有开灯,在黑暗里用手指和嘴唇去感受她稚嫩的青春。当我的嘴唇触动她挺立的乳头时,我感觉到D打了个冷颤,将腿向上蜷起,我的手在她的脸上抚摸了一阵,等待她镇定下来,在她的嘴唇上做了长长的一吻。我翻身解开身上的睡衣,将她的两腿轻轻分开,黑暗中D的声音中夹着不安的焦虑:“轻一点好吗?我这……可是……第一次……” 我所有的动作在黑暗中停住,呆滞了几秒钟后,我翻身下地,扭亮台灯,在散乱的衣裤中摸索香烟。D让我也给她点上一枝,在一阵长长的沉默之后问我:“怎么熊啦?”我眼睛不敢直视她:“可能是被你吓着啦。”她不再说话,一口一口猛吸着,然后将烟雾没头没脑地乱喷。吸完烟后,她起身穿上衣服,我说这么晚啦,就别走了。她劈头盖脸地给我一顿臭骂,骂的话让我不相信是出自一个尚未**的女孩子的口。 她说我的是逢场做戏,拿个绿卡做招牌,四处骗妞儿只为了解闷,明儿一溜烟跑到美国,说不定那里还有老婆孩子呢。想偷吃又怕惹身骚,碰上个雏儿是不是怕惹上麻烦没完没了?……D还骂了一些我已经记不得的话,长长的一篇批判稿,比她做的市场调研远为生动。 我一边称是,一边点头如鸡啄碎米,时常将字典里她还没用完的贬意词变本加利地加在审判词中。我本想给她讲我23岁生日的故事,但转念一想觉得于事无补。终于在她骂痛快之后我拍着她睡去,看到她睡梦中余怒未消的模样,眼泪差点儿就夺眶而出。 两个星期后D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从此我再没见到那双撩我心动的小腿儿,只有时常对墙角她曾坐过的位置凄然心痛。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是对是错,因而觉得我这几年的浪迹生活已经堆积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那一次回到纽约时将S紧紧搂住,似乎只有她给我的日子带来无需做任何解释的轻松。 那一刻我萌动了有一天告诉S发生的一切,可直到今天也没有将意念付诸于行动。我知道我未能告之S我身边的故事的原因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不知谁说过,一个男人需要三个老婆。一个做情人,一个做朋友,一个做佣人。 我和Z的关系起始得很早,是我遭遇的女人中做了朋友时间最长,而又在以后的日子维持关系最深的一个。这以外还有一个唯一,Z是唯一一个身在婚姻之中的女人。 我从小缺乏竞争意识,别人要争的我会拱手相让。离婚时这也曾是我的罪责之一。婚姻破裂后更是特别小心,不去碰有家有室的女人。我其它的女人不是单身就是离异,一切发生得自然,结束时也干干净净。 Z生性争强好胜,做事精明。当年她从一个边城考大学来到北京,是全省第一名。毕业不久与同乡的一个书生结了婚,一起回了省城。几年以后Z受不了省城里的孤陋习气,更受不了不会投机钻营的老公对一切恬淡无求的“胸无大志”,终于离了婚,带着一个一岁半的女儿再闯京城。从此她励精图治,自一个打工职员,晋升至一家广告公司的副总经理。这期间她再嫁了一个大她十余岁的高干子弟,是一个军队企业“年轻有为”的“希望之星”。军人就职位之便一举收购了那家广告公司,立老婆为总经理。如今她不再是土头土脸,而俨然一副商海里腾挪自如,驾着凌志满京城转的“巾帼英雄”。 我和Z的交往从麻将桌上开始,一直到三里屯酒吧里的倾心相诉。我们谈小时候她在文工团里跳红色娘子军里的吴清华,我唱沙家滨里的刁德一;谈她大学里春风得意,追求者无数;谈我在大学里不学无术,拈花惹草;聊她刚工作时的辛苦,聊她第一次结婚时在一个八平方的小屋里招待20多个亲友,聊她第一个丈夫的为人厚道而近乎迂腐,聊第二个丈夫的彻夜不归和总推说生意的需要出入于风月场所,聊丈夫对前夫的女儿既无亲情又无责任感,她不得不经常将女儿送回老家的父母那里去照顾。 我在朋友聚会的饭桌上总能感受到面前的碗里被盛满我爱吃的东西,有Z在场时,总不担心在别人强灌我多杯时一定会有人挺身代醉。我们一起去为希望工程捐了款,一起参加京城里洋人国人组织起来的到长城两边捡拾游人扔弃的垃圾饮料瓶。 在她丈夫因公出差的周末,她架车带我去北戴河,躺在海边浴场的沙滩上唱“红太阳”的歌。那次我们手拉手走在山西运城的大街上,看着周围为各自的生计忙碌的人们而无端感动,无求的生活总是呈现给外人表面的平静,我们也不觉感叹人生不过是在不断的得到失去中为自己的选择寻找可以麻醉自己的理由。在我抱起一个在集市上走散的小女孩,帮她找到他感激泣澪的父母后,Z拉着我的胳膊不顾一切地冲进一家破旧的旅店。 我感觉到她的积蓄多时的渴望和绷持已久的僵硬,在她身体挺直头颈后仰大叫一声的时刻贡献了我早已蕴藏的激情。 我因认识她先生而自觉有些不仁不义的内疚,Z问我是不是把她想象成一个下贱女人会使我心里好受些。于是她拉我去她在亚运村的住处,脱光衣服跪在她和丈夫的床上向我喷谢火辣辣的诱惑,我看着挂满她和先生的结婚相的四壁,和她满眼射出的报复的火焰,紧张得根本摸不着自己的腰带在哪儿。闪念中不觉回到我在中西部小镇的日子,寻思着是否N也在我当年打工的时候做过同样的事情。我终于没有摸到自己的皮带,拾起Z扔在地上的衣服递给她,说在这儿我不能发挥,会给她留下性无能的印象。 Z是唯一知道我和S关系的女人,竟有一次在我房间里做爱途中让我给S挂个电话。我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虐待或受虐症,虽然自己也不免幻想那样做一定挺刺激,却没让自己伤天害理地过于冲动。 和Z在一起的日子,除了彼此感慨人生有几多相见恨晚,却很少伤感那些悲欢离合。Z不想离开中国,这里有她的事业,有她的亲朋。Z也不想离婚,我们对婚姻有同感,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毕竟不同于偶尔偷腥,你怎能知道离开虎口不会再入狼窝。人说婚姻象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要冲出。我们是进去出来过的人,似乎这城里城外人们各自的期待于我们无动于衷。 我有时在她丈夫回家而不能拉她夜出的时候产生过嫉妒,于是在与Z交往的过程中也穿插几个其它的女人以求心理平衡,当我们再次相聚她对我这期间的日子不闻不问,似乎她只求能够享受那几个钟头,我不免失望之余有些自嘲,也许那正是我追求的意境。Z唯一的愿望是让我答应她等她女儿长大后帮她联系出国,她说这个土地对女人太不公平。 我和Z对几乎一切的事情都有共鸣,只是她的世界里还有个女儿,对她多我一个寄托,我经常露出羡慕之情,我经常在她大谈女儿如何如何时,想起当年阜外医院对面的小酒馆,便调侃地打断她:我要是有个儿子,现在已经能给我打酒啦。 我在S的眼神里偶尔捕捉到一丝对婚姻的渴望,却从没有对繁衍子孙产生过共鸣。我们可以分享一年之中的其它节日,感恩节、圣诞节,却会在父亲节母亲节的时候情绪低落几日,我称S为老婆,她也称我为老公。我觉得这样挺好,似乎没有一纸婚书,我便为自己的行为多了一份心安理得。 多少次我在国内觥筹交错的时刻,我的眼前浮现出S一杯淡茶的恬静;多少次陪S到教堂里去做礼拜,在弥赛亚的歌声中我禁不住寒冷;多少次在离开纽约的飞机上想起忘记S几次提醒的居家琐事,幻想她瘦弱的身体登上叽呀作响的椅子往高高的天花板上更换本应该由我去换的电灯泡;多少次在身心疲惫的回程途中,设想着向老板提出不再过飞来飞去的日子,从此可以每天在黄昏的时候,和S坐在东河岸边,让她的手将我鬓角日渐增多的白发一一拔除。 还是那个回国前的晚上,S已经将我远行的行李收拾完毕,走过来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一如以往地拍拍我的脸:“亲爱的,旅途顺风!” 我坐在墙角的沙发里发楞,那股莫名的悲伤再次袭来。我想起七年前我们刚相识的日子,我眼中的她依然如七年前一样美丽年轻。我将我这半辈子的电影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不再为自己要说而未说的话而悸动。我终究不知如何说起,我深知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不是一两个时辰说得清,我不再去想求得S的宽恕,只是走到床前将头凑近已经入梦的S,让她鼻孔内轻柔均匀的呼吸吹在我的鼻头。我的手伸进她的秀发,在浓浓的堆云中摩挲;我拾起被她踢开的被角,将她露在外面的膝盖盖住。 我环视屋里熟悉的一切,长长地吸进一口气,将那散发在空气中的平和安详统统纳入。我低下头去试图吻一吻S的脸颊,不忍将她碰醒,只好将吻吻在自己的食指上,再把食指在她的唇上轻轻地触一触。我的脸在离她咫尺的地方端详了几分钟,我在那几分钟里一动不动…… 几分钟后我走到写字台前,打开电脑,发一封E-mail给Z,告诉她我的航班号码和到达北京的时间,让她到机场去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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