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学习的第二件事,便是如何读文献。中国式的读书最适合用来读课本和考科举。书中的每一条都是真理、因为每一条都可能被考到。老祖宗传下来的读书方法是:读书要以书为主,掌握了一个“正确”的理论体系,就是掌握了真理本身,就象武侠小说里的真功夫,都在“秘籍”里一般。迷信理论体系,也是我们中国的特色之一。我们几千年曾捧着孔孟之道不放,孔孟不行了,便去找其它的主义;找到了马列主义,便当做救国的真理;马列主义也不行了,民主自由又不让弄,便去弄民族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类的玄学。“现代化”便意味着当官的都要去弄文凭。辨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被官方奉为学科学的指南,反过来大学里同学们昏天黑地的看佛洛伊德、康德、尼采和萨特的理论体系,把他们当做“救国救民救自己”的武功秘籍一般。在北大,“科学”是被当做“真理”来看的。更不幸的是,在中国的其他地方,“科学”是被当做“技术”的工具来看的。而“技术”更是搞“政治”的工具,比如芝麻大一点的成果,甚至是抄袭照搬引进别人的,也要和政治联系上、和民族的尊严联系上;就象中国军方买了几架“苏27”,便叫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们牛气冲天、起征服世界的心一样。
而林林总总的科学文献中,有对的,有错的,有谎言,也有虚与,所以读科学文献,要择要,要怀疑、要分析、要推理、要就事论事、和要旁敲侧击──要“不信邪”,要以“我”为主。结合自己的实践多读文献,读书人个人“不信邪”的个性自然就出来了。美国的研究生课程中,读文献才是重头。发展快一点的学科,如生物,研究生课程常常没有教科书,只有文献,甚至于象听科学报告一样,十几位老师轮流传,每个老师讲他那一方向的科研,留一堆令人头痛的文献。美国教育体制似乎并不在乎给学生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在乎给学生一个分析信息的方法,“少谈主义,多谈问题”。我因转学生物物理而旁听了一年的遗传学,就是这种风格;第二年正式选课时,发现内容已经有了许多更新,文献有一半是新的。有的老师还要故意给学生指定“牛屎”文章请学生分析,让学生上上大当,让我们明白即使是科学也有不完美的地方和撒谎的地方。遇到问题,美国学者的第一本能便是想想“图像”──想想已知的事实的前后顺序,而不是像我们中国人那样开始一头扎进理论体系,或是象俄国人那样开始解方程式。在美国,一个好的研究生不光要做好项目,还要会看文章、能拿主意、懂得纠竟为什么要做这个项目,并能放眼未来。而一个研究生如果只被动地读导师指定的文献,他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最多只能成为一个科学上勤勤恳恳举一反三的跟屁虫。可惜,读文献的意识在我们中国留学生中并不十分强烈,许多人一说便是个人手头的项目做得有多好,但对其它人在做什么却所知甚少。在西方,“科学”不是从理论体系开始的,而是从事实和信息开始的;人与理论体系的关系是自由平等之下人人玩理论体系、而不是象在中国那样理论体系一直在玩人人。我这里并不是说理论体系在科学上不重要,而是说理论体系不应管得过宽过细,成为独裁人的思想的东西。在西方,“真理”是被当做“科学”来看的。半个多世纪以后,我终于理解了北大老校长胡适钟告要“少谈主义,多谈问题”的苦衷。
我在美国学习的第三件事,便是如何做一个自由的人。
记得在北大参加“草地沙龙”时,那时北大学生对北大不自由的一致定义便是:一、要上政治课;二、晚上要熄灯;三、早晨听大喇叭;四、食堂太定时……。在美国几年后,我对自由的理解完全变了,自由不是无法无天、随心所欲、或是御风而游、心驰神想等等。自由包涵着义务、责任、尊严、尊重、法治、平等、和社会的公正。自由不再是一种个人的状态,自由其实是一种社会的公德。首先,自由的第一要素便是平等。如前所述,我觉得国内的教学是在培养科学上的奴仆门徒。那么国内的科学研究又如何呢?我有一个很有天赋的同学,在北大跟一位有名自由的学者做研究生,常常私下报怨老师管得太严了,事必恭亲,不容任何不同的想法,当研究生简直就是在当计算器和仪器的按钮。对学生的不尊重发展到这样的一种程度:个别老师在做关键的研究实验时,要把自己的研究生请到门外站着。不仅当学生的没有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尊严,当老师的也没有;小小的名气便是瞧不起他人的基础,其它人四十多岁头发都斑白了还是“小某”、还要去给别人当助手,连独立开课也不被允许。
与此相比,在美国立志从事科学研究的中国留学生便要幸运得多,一上来便能挑大梁,两年以内便在最权威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人很多。同样的中国人,在海外铛铛响在国内窝窝囊,我想制度是主要的原因。美国的研究生导师一般只给学生提供钱和给项目上开个头,其它由学生自己去闯去做。学生遇到问题,老师给出点子和打气。学生做不下去了,老师帮忙转向。学生和老师是十分平等的。有几次我和我的导师有学术上的分岐,两人拍着桌子对吵──我的导师平时是一个非常温文和蔼的人,也是学术上一个方面的权威──如果导师见的确说服不了我,便与我共同分析一下我的方法会不会损坏仪器、浪费过多的经费和耗费过多的时间,然后让我自己去试去体会。果然有一半时间上我最终明白导师的意见是对的。但是也有一半时间上我能向导师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导师这时便很是高兴,认为我为项目带来了突破。几年以来,我与导师既有争论的时候,也有共同庆贺的时候,导师真心地希望我能超过他,师生的情感日铎。美国人一般十分尊重有主见的人,更看重能坚持正确己见的人。当然,导师和学生也可以有利益上的冲突。本系与我同届有一位中国学生,不到三年就完成了博士论文的课题,但他的导师不让他马上毕业,阻挠、并在他的论文答辩上使坏。该同学一状告到学校,结果不仅他顺利毕业、由系主任推荐找到了不错的博士后,而且他三年来的成果属于他个人、而与他的导师不再有关联。所以,自由的第二要素便是法治保障下的社会公正。表面上“金钱至上”的美国社会有《反垄断法》和《遗产法》等限制个人财富和自由的立法,就是为了保障个别人的影响力不过度地干涉到社会公正。相反,在法律上少数民族可能拥有更多的个人权力,美国的新闻也更加观注社会上的弱者和受害者。退一步讲,美国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在一个地方呆得不痛快,大可换一个地方继续干。所以,我认为北大校友卢刚几年前枪杀导师和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并杀及无辜的行为,既是卑鄙的和残忍的杀人犯行为,又是对“自由”的完全无知──而不是象网上某些自封的“爱国狂”所说的那样是个“自卫的“爱国”的行动:因为他杀了不认同他的美国白人。
自由更加重视个人的尊严和个人的责任。我国司马迁在伟大的《史记》里,为“重信义、一诺千金”的人专门做了一篇《刺客游侠列传》。反过来,几千年封建独裁之后,在中国做“重信义、一诺千金”的人,便如做刺客一般。“解放”以来,中国有那么多的民族苦难和政治运动,敢于仗义直言的人是那么少,他们和他们家人的结局一般比三千年以前战国时代的刺客更加悲惨相反,随波逐流落井下石破害他人的人是那么众多。在我,刚上学便开始学写“在马路上拣了五分钱”、“给军属李奶奶挑水”式的日记,写过无数的决心书和誓言,批判过无数一无所知的人和事,背诵过无穷无尽的政治答题。独裁统治者的心态,是既使不能给年轻人洗脑,也是要把他们变成不敢说实话和负责任的“胆怯的小骗子”──对于习惯撒谎的灵魂们,重信义、看事实、定量办事的个人,便如刺客一般;连“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水浒歌》──按赛万提斯的说法:侠士和好主教大人的故事使胆怯的小市民心安理得,因为他们不会武功不是主教也就不必去想着打报不平──中国的独裁者们听起来也不舒服。所以我们一旦到了一个自由的世界里,应该检讨一下个人灵魂深处撒谎的习惯。我到美国的第一个震惊,便是美国人对“撒谎者”的极度鄙视。个人的言行一致、前后一贯,是美国老百姓判断一个人的“试金石”。几年以后,可能是被“西化”了吧,我对许多同胞的办事方法实在不敢恭维。比如这几年国内的TOEFL和GRE成绩越来越高,许多人便另辟奚径,给个别教授写决心书式的自荐信,言辞诚恳、声情并茂、五体投地;并千方百计,找到在这里素不相识的校友做他的联系人;其实一面已经在暗中著手转校和转专业;来了不到一年,便神秘地失踪掉,把系里和恩师急得团团转──以为出了什么刑事案件;该人千里之外打个电话过来让联系人去给他擦屁股和邮寄行李,苦劝之下也绝不给系里和恩师打个电话说明情况和给联系人留个电话号码。言而无信过河拆桥,这样做其实很伤人心,许多教授已经立誓不从大陆招研究生,一些系开始象防贼一样地防大陆来的留学生,老生再也不愿给新生做联系人。其实在美国,转校和换专业是天经地义、受法律和校规保障的。许多人这样做的小算盘,只是多拿一、两个月的资助。
在美国留学的北大人(一)
在美国留学的北大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