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案的解释,商业移民分为三类: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及自雇移民。
根据移民法例,联邦投资移民的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拥有至少80万加元净资产(约合人民币480万元左右),而且该资产必须通过合法之商业或投资手段获得;
3.在提交申请前5年中,至少有2年:
1) 持有该企业一定股份,并有成功管理经验;或
2) 管理拥有5名或以上全职员工的企业的经验。
企业家移民的基本条件如下:
1.资产状况:至少拥有20万加元的资产;根据我们的经验,资产数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才有较高的机会。
2.经营历史:包括申请人的名声,商业成就。
3.经营能力:包括教育背景尤其是在加拿大的教育经历、专业资格、语言能力、财产状况、对加拿大的了解程度、在加拿大的亲属关系。
4.商业计划的可行性及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此计划的能力。
自雇移民是指移民加拿大后,有能力不需要为?人工作而自己雇佣自己的移民,这就需要申请人有特殊才能。加拿大移民局要求自雇移民在移民加国后能够自给自足,并对加国的经济或文化艺术方面做出贡献。根据移民法例,自雇移民的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1.有意及有能力在加拿大成功地建立或购买生意 。
2.能够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
3.对加拿大的经济、艺术及文化有所贡献 。
移民局对于自雇移民的个人资产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但是即使个人经历符合自雇移民,若没有六万元加币以上的资金带到加拿大,以保证能够创业和维持生活,也是不容易获得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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