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消费者如何维权
搜狐出国主持人许晓书:近两年来,从整个留学市场的情况上看维权案例的产生主要集中在学校、学生和中介这三个方面,也请马总为我们对我国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目前发展的总体趋势作一个介绍?
马玉娥女士: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嘉华世达总经理(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 |
马玉娥女士: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嘉华世达总经理(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 |
马玉娥(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嘉华世达总经理,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目前中国出国留学人员人数呈整体上升的趋势,留学人群的层次也越来越广,从低龄留学到高层次的研究生、博士。另外,出国留学选择国家也越来越广,以前是八大国家,现在已经遍布一百多个国家,自费留学生也遍及三十多个国家。现在留学势头非常旺,特别是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在3月举办的国际教育展情况也可以看出,留学新一轮的回暖趋势也比较明显。还有一个特点,中国的留学机构和院校也开始关注优秀学生的出国留学,在经费资助上也有实质性的进展。留学与就业的趋势也越来越明确,许多国家推出了留学生毕业以后可以在所在国停留一年到两年寻找工作的政策,并对这些留学生的工作提供积极的帮助。在这个基础上,家长和学生在留学维权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留学的成功日趋明显。
搜狐出国主持人许晓书:从教育部每年发布的留学预警来看,消费者在留学的过程中是否也面临着一些他们自己需要注意的问题?
马玉娥(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嘉华世达总经理,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现在出国留学的意识越来越强、普及的程度越来越广,家长和学生选择的过程中,中介主要是作为信息提供商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这一点上家长可能需要注意的是,要了解更多的信息。
对于留学中介的服务,特别要货比三家,甚至要多听坏话,我们知道所有的高等院校,只要是好一些的学校都是有条件的录取,家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要避免占便宜的心理。我们也知道国内的留学市场还存在一些非法机构在违规经营,甚至一些合法机构也在违规经营,毕竟参与留学服务的机构里面成份也比较复杂,一些是教育机构,一些是商业机构,还有一些是个人公司。
针对这些情况,一些机构也打出了“零中介费”的名目,事实上,在服务领域上我认为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这里面家长要避免少花钱多办事的心理,我认为所有东西的价值和所提供的服务是相匹配的。
另外,对国外的信息要充分的掌握,一些学生可能在国内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一些不满意的成份,希望通过出国留学来改变一下目前的学习状态,甚至对学校的满意度。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出国留学延伸了一些服务,同时在教育增值方面也有它的优势,我们知道现在西方特别是教育资源发达的国家,很多适龄上学的学生在减少,但是相对来讲他们通过若干年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教育师资力量的积累,还是有相当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可供中国学生选择,正是基于这样的条件,我们家长在留学选择上应该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注一些。
搜狐出国主持人许晓书:也请邱律师对中国学生如何对自费留学的维权利益做一些建议?
邱宝昌(搜狐3.15大型策划活动特邀嘉宾,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素有“维权律师”之称):实际上中国的留学市场发展非常迅速,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到国外留学,要到国外留学有许多学生选择留学服务的中介机构,留学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该是有资质的,到正规的机构,最好到品牌的服务机构寻找中介提供服务。
选择这种服务机构的时候应该把它所有的情况了解,大的宣传材料、它的承诺都用书面的合同固定下来,当然现在也有合同,一般都是中介公司自己单方面定的格式合同,每一个合同的条款是不是一致,例如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学校,能不能留学,留学以后像这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有没有连带责任,如果达不到我们的预期目的,严格来说中介公司是提供一个信息,只要他提供信息的时候存在,到以后上学的时候存在不存在,都有这种法律上的责任,所以说通过合同的关系把这三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的约定,比如去留学国所在国的学校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中介机构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肯定就是收费的问题,义务就是提供信息要准确、真实,包括合法,还有就是留学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一个合同当中不能完整的体现,一旦遇到纠纷就没有依据,很多时候都是我们服务机构的一些留学咨询工作人员对学生或者家长的一种宣传,一遇到纠纷的时候可能就很难有依据了,比如是不是有连带责任的问题,比如你介绍的学生到学校以后,学校可能不像我们宣传的那样,有很多陷阱嘛,比如收费的问题,有的可能是非盈利机构,当地的主管部门很难管,所以一系列的问题,如果是提供的信息虚假导致的,应该在国内约定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的问题。
目前中介良莠不齐,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把所有的相关情况和信息用书面的形式,比如照片或者是录像的形式,一旦遇到纠纷的时候有依据可依。
邱宝昌律师:搜狐3.15特邀嘉宾,现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消费者权益领域著名律师,素有“维权律师”之称。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