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存查。
|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需向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登记表》。
2、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正规大学的学生注册证明、毕(结)业证书,进修证明。
(责任编辑: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