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29日开始,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教育处组暂停所有对加拿大私立学校到中国与留学中介合作招收留学生的资格认证。今天,教育部发布今年第六号留学预警透露这一信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出国留学不要盲目选择私立学校。
这位负责人说,一个时期以来,加拿大的私立学校,尤其是近年来新办的私立学校,连续出现各种问题,直接损害了我赴加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最近,又有部分留学人员向我驻外机构投诉,上海东方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亚欧教育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启德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等留学中介为他们所联系安排的加拿大私立专科学院多伦多理工学院(TorontoPolytechnicInstitute),教学条件较差,只是租用了一栋楼的几间教室,而且开不出他们选学的课程,最后他们只能申请转到另一所公立学校就读。但是,多伦多理工学院却不退回他们的学费。
据了解,加拿大有很多以公司形式注册的私立学校,有的是专门针对外国留学生开办的。一些私立学校由于教学条件较差,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留学人员一旦进入这些学校,再申请转学或退费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甚至会面临漫长的法律诉讼。针对此类问题,我驻外机构非常重视,就相关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磋商,并敦促相关学校维护留学人员的利益。教育部也曾就加部分私立学校的问题发布留学预警,提醒留学人员谨慎选择加拿大私立学校。但是,仍有部分留学人员由于不了解相关情况等原因,继续选择到加私立学校就读。还有个别留学中介机构和加私立学校利用已过期的招收留学生的资格认证进行招收学生的虚假宣传。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留学人员和留学中介:一、不要盲目申请和办理加拿大私立学校。自即日起,我驻加拿大使领馆教育处组也将暂停所有对加拿大私立学校到我国与留学中介合作招收留学生的资格认证。二、不要盲目听信个别中介机构或者一些学校所谓代表处、国外学校招生代表以及在互联网上散发的虚假宣传信息,应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或咨询外国驻华使馆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正规渠道,查询和了解国外学校办学资质情况及其他相关留学信息。三、若申请和办理赴加留学,建议申请和办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所公布的国外学校名单中的学校,目前已公布的33个国家学校名单中,已包括加拿大的学校名单。四、出国留学务必认真全面地了解国外学校及其他相关情况,要对到国外独立学习与生活能力以及经济支付能力做好可行性评估,切忌盲目。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自费出国留学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国外学校倒闭以及教学质量问题等原因,直接损害留学人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些国家近年来新办的私立学校质量较低,甚至频繁出现倒闭。有的国家一味强调教育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在招收留学生过程中非常积极,但对于给留学生提供可靠和优质的教育资源等方面却重视不够。一些国家法律体系从表面上看很完善,但一旦出现留学生利益受损害的问题,依法处理起来,期限过长,学生利益很难及时得到有效维护。”这位负责人说,一些留学人员和家长选择自费出国留学比较盲目。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家长过高地估计到国外后的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出国后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极个别甚至参与犯罪。
自费出国留学主要应注意哪些问题?这位负责人强调:关键是要选好学校。
第一,要尽量选择质量有保证、办学声誉较好的学校。如果选择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的学校,尤其是选择某些国家最近几年新办的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应选择办学实力和水平被社会公认的学校,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却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而对于那些虽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可,但其办学质量和水平较低,其声誉不被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可的学校,也要格外慎重。
第二,要遵守留学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按入学通知手续确定的时间入学,按法规要求提供真实的学业证书、经济证明等材料。
第三,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合法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所办理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和水平。要注意签署能保护核心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另外,要注意挑选业务能力比较强、声誉比较好的留学中介。
第四,警惕两种欺骗性的非法留学中介活动。第一种是通过手机或互联网发布留学信息从事非法留学中介活动。这种非法中介起初大多只提出很低的报价,甚至号称免收中介费,以获取消费者的好感,但在操作过程中却步步加价,直到留学者无法抽身。
第二种是借助外国机构,如大学、学院、教育集团、中心、基金会“驻某地办事处”或代理人,或者私自举办所谓的国际教育展等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有的则以一份国外某机构精美的授权书来赢得人们信任,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这些机构或个人并没有取得留学中介服务资格,不能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当地公安、工商、教育等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国家法规对其进行查处和取缔。
第五,要通过正规渠道全面了解国外情况,特别是国外学校情况。要对留学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留学预警、国外学校名单等给予足够的重视。
为便于广大留学人员和有关机构了解国外学校的详细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通过设立专线电话等,接受留学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国外学校资质情况的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校资质查询电话为:010-82300056或010-82301006转118。(编辑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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