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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美国大使馆新闻文化处发表声明,宣布从2005年6月20日,美国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人颁发12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的学生签证(F-1/F-2)、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1/J-2)和职业培训签证(M1/M2)。声明如下:
在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愉快地在此宣布:自2005年6月20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总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人颁发12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的学生签证(F-1/F-2)、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1/J-2)和职业培训签证(M1/M2)。此前这些类别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入境次数为两次。
基于对等原则,中国外交部已同意从6月20日起为赴华学习、学术交流和进行职业培训的美国公民同样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中美双方将原则上为对方合格公民颁发最长有效期的这些类别的签证,但双方可根据各自的法律及规定,在个案基础上限制签证有效期及入境次数。
本馆相信,继2005年1月达成的延长商务及旅游探亲签证的协议后, 现在达成的延长学生签证的协议,将极大地增进中美双方的相互理解。签证有效期的延长意味着学生旅行者无需频繁申请签证,节省了时间和金钱,使学生假期探亲和处理紧急事务的旅行更加方便。此协议的签定表明,美国一直对吸引中国及其它国家的富有才华的学生来美国校园怀有兴趣。
我们非常高兴地宣布:与2004年相比, 2005年到目前为止学生签证申请的数量及颁发的学生签证数量都有明显增长。
- 2004年5月,美国使馆和其4个驻华领事馆共颁发了1518个F-1(学生)签证, 309个J-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2005年5月,美国使馆和其4个驻华领事馆共颁发了2314个F-1 (学生)签证和617个J-1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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