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就是要讨个说法”,誓将官司进行到底!
次日一早,我和Stephen就开始投身到热火朝天的上诉工作中,在他的帮助下,我们从判决之中找出了七项质疑一一推翻,并简单陈述理由。下午就赶到法院递交上诉状,真倒霉,我又得缴纳将近四千元的上诉费。
Stephen只能在北京呆到周末,我要争取在三天时间内把有关上诉的事宜初步落实好。
“我要去告LXX。”
“不行,”他否决了,“你的案子刚上诉,这个过程中根据法律是不能起诉他的。要不等到最终判决下来以后再说吧!”
“那我现在能做什么?”
“投诉他倒是可以的。”
“好吧,”我沉吟片刻,决定这么做,“我现在就投诉他,一是给他个教训,更重要的是我想把这个事情闹闹大,二审法院的法官应该会有机会得知原审法官被我投诉的,如果他敢徇私的话,这总能让他‘投鼠忌器’一点了吧?”
“这倒可行,不过你去那家法院投诉他能有什么用呢?”
我灵机一动,洋洋洒洒写了一封既慷慨激昂又声泪俱下的投诉举报信,从本届新政府“依法治国”的施政纲领谈到LXX的卑劣行径,从受伤后的生活维艰说到开庭至今的身心交瘁。并附上相关证据,一式八份,同时发给X区法院、检察院、人大,第X中级人民法院(这就是我的二审法院),北京市人大、检察院、妇联等8个机构。广撒网才能多收鱼,就算他们这一次偏袒不处理LXX,给他留个“案底”也好,相信他从今往后的发展前景再也好不了啦!
我们俩没日没夜地寻找突破口和相关案例,重新整理出一些新的问题。Stephen面授机宜:被告方的动物饲养证,工作人员的北京常规五证(包括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健康证、务工证)和骑师资格证,马匹的检疫证,骑马运动的保险证明等等,一直以来我们谁也没有提及,上诉开庭后要在最关键的时候提出,让他们无从准备,措手不及!此外,他还依照新出台的举证规则,建议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也就是说,要求被告方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我的伤害与其无关。这种方式在国内运用的案例目前还非常少,我倒十分愿意一试,敢为天下先嘛!
Stephen走了,接下来的事情又得由我自己策划。为了加强攻击性,扩大影响力,我四处联系各家媒体。中央台找不到熟人,只好放弃。北京台的娱乐频道倒有朋友,托他联系了著名的“七日七频道”和“法制进行时”,可由于一些微妙的原因(在此不便公开),已经得到许可后又被婉拒了。
电视台不行就找报纸,可是北京的媒体不知怎么回事儿,起先都不敢报导。上海几家报纸的朋友很帮忙,在相关的法制版陆续刊登了好几次,内容大致就是“假日出行的上海市民在北京遭遇意外,却得不到合理赔偿”,“法律专家认为此案一审判决有失公允”等等,但这对北京也起不到什么特别有效的作用。
八月初,我接到第X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已受理了,将在八月中旬第一次开庭。这时候,《信报》等几家报纸的法治专版终于开始报导我的事件,其中《骑马摔伤 责任谁担》一文还请了著名的法学专家吴先生作了专案点评,令我喜出望外。
打铁要趁热,我设法找到那位吴专家,好说歹说,才给我去拜访的机会。那天与他恳谈了整整一下午,他给了我不少点拨。我不失时机地求他帮忙做追踪报道的点评,最终如愿以偿。
前些日子,我还常常后悔上学时为什么不读法律专业,现在看来,学新闻也是挺管用的嘛!虽然新闻媒体当前在国内尚不具有太大的影响力(与国外相比),但我相信,司法机构不会对我的连篇“轰炸”视若无睹的。
朋友们大概都忘了我的本名,见面就调侃着叫我“秋菊”。没关系,“俺就是要讨个说法”,誓将官司进行到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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