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今天的程序很简单,半个小时后,这次开庭就结束了.
几天后,我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定程序,准备齐了起诉书,医院证明、各项票据、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等各类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委托老石帮我到北京市X区人民法院递交。依照《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留京康复期间房租费以及精神损失赔偿费等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并要求被告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我必须先支付5%的起诉费),另外要求被告向我以书面形式正式道歉。
接下来几天,我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准备庭审材料上了,忙着找证人写证词,尽我所能想出法院和被告可能提出的一切问题,事先准备好答辩词。
其实这期间,我还一直在顾虑: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呢?没想到几天后,一封司法专递就将法院传票送到家里,将于4月1日那天第一次开庭。
谁都知道4月1日是愚人节,居然在这个日子开庭,真倒霉!早知道我就晚几天起诉了。
我来北京时只带着几件随身冬装,这会儿已是春暖花开,不管能不能走路,都得赶紧去买些穿的!只好借了小茗大得要命的外套,在朋友们的陪同下去商场,最可气的是有营业员见我被人搀扶着,又身着肥大的衣服,居然竭力向我推荐奇妮孕妇装。
好歹恢复了几分职业女性的模样,那天上午,我和主要证人老席、还有其他几位朋友们提早到了近百公里远的X区人民法院。
虽然远在郊区,法院的建筑却还是非常高大体面(看来效益还挺不错的)。因为时间可能会比较长,我仍然绑着腰托,坐在轮椅车上被推进大厅。开庭前几分钟,才被允许进入指定的3号法庭。因为不是公开审理,只有我和证人才能进入。
法官和书记员已经坐在正中间的席上,见我进来,那位主审此案的L法官笑容可掬地向我打招呼,并且亲切询问我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这倒出乎我的预料,我以为被告一定早就把法官给搞定了,正等着被打击和难为呢。他的态度真让我有些如沐春风的感觉,几乎相信他一定会秉公执法的。
规定时间上午10点已经到了,被告方却迟迟没出现,在等了15分钟后,我只好婉转地催问L法官。他说出去打个电话,几分钟后,他进来说被告正在路上。我知道那个度假村离此不超过3公里远,但又不能对法官说什么。一直等到10点40分,被告方的3位代表才进门,笑着对L法官说堵车,法官什么也没说,这样就正式开庭了。
其实今天的程序很简单,证实一下原被告双方的身份,问一下对各自的起诉和应诉有没有什么异议,各自律师是谁等等就行了。
对面的3个男人,其中一位是该度假村的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姓王,40多岁的北京人,他代表企业出庭;一位30多岁姓金的,是马场的上一级领导,他代表证人;还有一位王律师,是被告方的法律顾问。
我得把他们都一一记熟,因为今天开始,他们就是我在这个“战场”上的敌人了。
当我证实了作为原告的身份,并表示我没有律师,将在所有的庭审过程中自己辩护时,那个姓王的办公室主任轻蔑地朝我一笑。
半个小时后,这次开庭就结束了,法官当场给我们发了4月14日第二次开庭的传票。
就在这期间,人尽皆知的“非典”爆发了。一开始说是“流感”,后来又听说不是,又说北京的传染病人屈指可数等等,香港和新加坡的朋友三天两头给我发送观之色变的email。所有真真假假的消息搞得人心惶惶,那时候,我天天让吴姐去买想得到的所有“军需用品”,口罩、体温计、感冒药、中药汤剂、消毒药水等等。
朋友们都不以为然,我却宁可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十几年前上海流行过一次“甲肝”,那时我还是个二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没染上,可全班三十多个同学中有6个都感染住院了。记得那时候上海人几乎家家必备口罩、消毒水和板兰根汤剂,严防死守,如临大敌。
更重要的是,刚刚才死里逃生,我比谁都渴望健康地生活着,比任何时候都怕死,千万不能染上别的病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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