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东主(非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持有商业技术(临时签证);
拥有在澳业务最少百分之十之所有权并积极参与其日常业务之管理;
聘用至少两位(非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全时间员工,该等员工须为澳洲公民或居民;
拥有的个人和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拥有业务年度营业额达到要求程度;
在申请前之两年内,须在澳居留至少一年;
企业东主(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由澳洲有关各省/领地提供担保;
持有商业技术(临时签证)或临时商务(独立创业人士)长期签证;
拥有在澳业务最少百分之十之所有权并积极参与其日常业务之管理;
符合以下其中两项要求:
——聘用至少一位(非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全时间员工,该等员工须为澳洲公民或居民;
——拥有的个人和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拥有生意的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拥有的业务年度营业额达到要求程度;
在申请前之两年内,须在澳居留至少一年;
投资人士(非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须持有投资人士(临时签证);
继续符合在指定项目上的投资达四年的要求;
拥有的个人和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在申请前之四年内,须在澳居留至少两年;
投资人士(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由澳洲有关各省/领地提供担保;
须持有投资人士临时签证(担保);
须继续符合在指定项目上的投资达到四年的要求;
拥有的个人和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在申请前之四年内,须在其提供担保的各省/领地居留至少两年;
卓越商业人士申需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由澳洲有关各省/领地提供担保;
拥有的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拥有的业务年度营业额达到要求程度;
拥有的个人和业务净资产达到要求程度;
除在特许情况下,年龄五十五岁以下;
承诺于抵澳后创业,拥有该业务之所有权并直接积极参与该业务之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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