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留德人员审核部审核申请表填写须知
| 2001-07-19 14:27:14 | 请仔细阅读此须知。它可以帮助您正确填写审核申请表,以避免由于您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导致申请表不能受理。请用拉丁字母填写,不要用汉字填写。第5项例外,请用汉字和拼音填写您的地址。 第1项 您务必填写汇出审核费的汇款单号码。请先汇款,再寄审核申请表,因为审核部只有在收到费用后才受理您的申请表。 (右侧的申请号码和登记号码不需填写) 第2项 左侧填写姓,右侧填写名字。 第4项 此项请填写出生地和出生省份。 第5项 请先用汉字写明地址,再用拼音填写。 第7项 如果您已有护照,请填写护照号码。如果没有护照,此项不填。 第8项 请留下您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络。您可以填写多个电话号码。 第9项 如果您有电子邮件地址,请在此项填写。没有,此项不填。 第10项 请填写高中学校的名称、地点、所在省份及在校时间和毕业时间。 第11项 在此项下请填写您参加高考的时间、地点和高考成绩。 第12项 请填写您所就读的高校名称(注册城市和省份)、入学时间和所学专业。 第13项 此项只须由已从高校毕业的申请人填写。请填写高校的名称、地点、所在省份及通过考试的时间和类别,否则不填。 第14项 请填写赴德理由。比如:学习语言或就读大学。 第15项 如果您去德国读语言学校,请填写语言学校的地点和名称。 第16项 如果您已收到德国高校的入学通知书,请填写该高校的名称、地点、在德国的计划入学时间和所学专业。 第17项 此项请填写您学习德语的时间。按月或学时填写。如果您还未学习德语,此项不填。 第18项 请填写您所获得的德语语言证书(语言课程证明或语言证书)的类别和日期。如果第17项空缺,此项不需填写。 第19项 此项请填写您除德语和中文外掌握的其它语言知识情况。如果您有其它语言证书或证明,请填写有关证书或证明并注明日期。如果没有其它语言知识,不需填写此项。 向留德人员审核部递交审核申请表时,请附上以下材料: 高中毕业证书 高考成绩证明 大学在读证明 成绩册或最後一学期的成绩单(如果您正在重点大学读第一学期,您可以在学期结束后补交学期成绩单) 中国高校毕业证书(视情况提供) 语言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或(如果有)护照复印件 一所德国高校的入学通知书(视情况提供) 所有材料须递交中文原件的复印件和一份经过公证的德语或英语的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第二套材料可附上经过公证的翻译件的复印件。 审核申请表和此须知可免费领取,也可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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