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费用非法出境案"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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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0-01 15:14:15.0 IP地址: 61.176.219.★
既然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美圆一次不得超过带5000美圆,那么贪官们是怎样把大量美圆转移到国外,我们这儿有几个领导子女也在国外读书,他们一次都到银行换10万美圆,照样都带出去了为什么没被海关扣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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