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生过分露富易惹杀身祸!"的评论
关于 留学生过分露富易惹杀身祸!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相关评论共 6 条 页码
(1)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9-05 08:52:43.0 IP地址: 210.36.31.★
同情?开玩笑!这些人也太没有脑子了吧? 没话可说
网友:xjlqd 发表时间: 2002-09-04 12:51:22.0 IP地址: 211.66.23.★
还是在大陆好好待着吧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9-04 10:29:36.0 IP地址: 61.190.174.★
该死的是贪官。说的好。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9-04 10:02:53.0 IP地址: 134.147.64.★
中国的有钱人多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9-04 08:42:19.0 IP地址: 210.73.78.★
贪官污吏们,你们的孩子是无辜的。该死的是你们!!!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9-04 08:18:20.0 IP地址: 210.72.255.★
国内节省、国外就变成富翁,怎么可能?应调查这些家长的收入。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相关评论共 6 条 页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