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虑提出H-1B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其居住国家,则应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准后,再由申请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个人文件向其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申请人如果已持其他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则可同时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及转换身份申请。 但申请人如果持C类过境签证、D类航务人员签证、某些J类交换访问者签证、K类未婚夫(妻)签证以及S类证人签证则不可以在境内转换身份。此外,雇主在提出雇用申请以前,须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由劳工部背签后方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亲自赴使领馆申请,而且其材料和面谈均应使领事感到满意,否则签证申请有可能被拒绝,申请人无法进入美国,以前的努力均前功尽弃。如果申请人及雇主的背景非常有力,则以选择在境外签证为好。
H-1b签证的初步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得再延长三年,最多以停留六年为限。持有H-1b签证的人得在他们获准停留的期限生效前十天入境美国,并得在获准停留的期限截止后在美国多停留十天。但是,在这前后两个十天的缓冲期内,这些外国人不准工作。
为H-1b签证提出的申请,得在申请人对外国员工的短期需求展开前四个月先行提出。虽然H-1b签证申请的批准程序通常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可是提早提出申请有利无弊。这有两个理由:第一,提出劳工情况申请的额外程序可能使申请过程为之延长。第二,由于H-1b签证类别有限额,如果申请人不及时提出申请,届时可能分配不到签证。
持用H-1b签证者的配偶和不满21岁的子女,可以申请H-4签证陪同主要的H签证人员进入美国。但是,H-4签证类别并未获准在美国工作。
H-1B 虽然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可以寻求在美国永久定居,即允许所谓的"双重意愿"。H-1b人士一般通过 RIR
快速劳工证获得绿卡,少数通过"杰出人士"办理移民。大部分H-1b人士须通过办理劳工证来获得绿卡。
(责任编辑: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