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可以让妈妈一个人受罪,我要想办法,我出去找工作了。我找到了一家酒店当服务员的工作,工作了两个星期,老板问我想不想多赚钱?我问怎么赚?他说就是陪客人喝酒。我答应了,可是一进包房,那些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就往我身上乱摸,我吓得跑。老板很生气,给了我三十块钱,把我辞掉了。
这时候,妈妈在工棚里被警察抓了。我去看守所找妈妈,警察说交5000块罚款,就可以放人。我哭,我哪里有那么多钱?警察被我哭烦了,说再怎么样,你也要交1000块,我们才可以放人。
没办法,我又去了酒店找老板借钱,老板笑了,说借钱没问题,不过......
为了救妈妈,我闭上了眼,我留着泪拿着那一千块钱去把妈妈领了回来。
妈妈不可以再去工地受罪了,我反正也不清白,就在酒店里头陪起了客人。我租了房子和妈妈一起住,妈妈不再出去了,可她总是不说话,看着我流泪。
那时候天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