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课就没那么幸运。马恩的刑法,简直糟透了。他平铺直叙地讲解个案,每节课都在比较案例与法典,烦不胜烦。除了对教书技巧有意见外,我的抱怨有时来自教授本人。像对待同学一样,现在教授的神秘面纱褪去,不再保有因为距离感而造成的尊贵形象,个人的好恶开始投射在教授身上。拿佩里尼来说,他上课的风采依旧,引领学生思索问题的技巧独到,是我见过口才最佳的老师。契约法的三大基本概念——要约、承诺、约因,以及伴随而来的责任义务,搅和在一起并不好懂,但是在佩里尼精辟的解说之下,整个系统显得清清楚楚。话虽如此,我对佩里尼导引下的教室气氛,却愈来愈不能接受。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早晨都有契约法的课,坐在公车上,想到就生出恶心的感觉。”
上星期,史帝芬在电话中埋怨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佩里尼的课叫我浑身不舒服。每次过了星期三,我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类似的话,可从其他人身上听得。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佩里尼似乎对造成同学精神上的折磨,非但不以为意,甚至自得其乐。
即使原本颇受欢迎的摩利斯,也渐渐显露不讨人喜欢的地方。他教书的态度亲切随和,只是有时候觉得,温柔之处并不是出于对同学的关心,而是纡尊降贵式地故做姿态。课堂上继续讨论管辖权的问题,只是现在情况愈来愈复杂,不像从前简单的标准,人在哪里就归那里的法院负责,许多细微的因素需要考量,才能决定司法权的归属。有时候,摩利斯为了解释复杂的过程,故意制造问题来困惑同学,然后才用先进者的语调,凸显我们相对的无知与弱智。我真怀疑,出身于足球队员、竞争性格强烈的摩利斯,是否把教书当成是战场,而他则是这个场子永远的赢家。
抱怨归抱怨,我还是觉得学校生活意趣横生,许多东西值得学习。诚如前头所言,如今的我,只是不再对哈佛法学院赋予过度美好的想像,同时认清正反两面之后,才能以更健康的态度面对。接下来几周,就是要好好学习,如何适应逐渐升起的失望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