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¾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国务院于2003年8月2日暂停了两项允许特定的国际航空旅客不需事先获得签证就能以过境目的穿越美国的办法。这两项名为“免签证过境”(TWOV)和“国际到国际过境”(ITI)的办法已被暂停,生效时间为美国东部夏令时2003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11:00。这一决定不影响美国公民或来自签证豁免国家的公民。 国土安全部已向所有航空公司发出了指令,不再允许旅客使用上述两种过境办法。国土安全部的有关机构还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通常按照上述办法运送旅客的机场和航班的安全。这些措施是继“9·11”后大力加强航空安全以外新的举措。已实行的措施包括:加强驾驶舱门安全、部署联邦空中卫士、强化联邦政府统管之下的行李和旅客检查、以及派带枪的联邦航空舱内警官驾驶某些航班。 在采取了更多安全措施保障“免签证过境”和“国际到国际过境”的安全、杜绝恐怖分子不经过使领馆的审查程序就进入美国或美国领空的情况下,两部门有意恢复“免签证过境”和“国际到国际过境”办法。有关人员已开始研究可能采取的使过境办法更安全的步骤。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正在就当前采取的行动征询公众意见,并将在今后60天内,在研究公众反映之后,重新评估暂停规定。当前得到的情报在考虑重新实行过境办法时也将成为一个考查因素。 目前得到的特定情报表明,恐怖组织已经在计划利用这些过境办法以图不经过使领馆的审查程序就进入美国或美国领空。今天公布的措施旨在强化安全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保护美国公民和飞经美国的外国人的安全。 国土安全部部长汤姆·里奇说:“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美国人和美国利益不受恐怖主义威胁。我们意识到恐怖分子企图利用我们的薄弱环节和我们的自由便利。今天公布的措施,尽管强硬有力,却是对威胁的恰当反应。我们知道这将对国际旅客产生影响,但我们相信这对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必要的。” 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将对以下三种情况提供例外以方便那些受到即时影响的旅客: 1) 在规定生效时已处于飞行途中的“免签证过境”或“国际到国际过境”旅客,可允许其继续转机过境离开美国,但必需经过检查和风险评估。 2) 2003年7月24日或之前购买了“免签证过境”或“国际到国际过境”机票、并定于在2003年8月5日(星期二)凌晨12:01前起飞往美国过境的乘客不用获得过境美国的签证。但是任何搭乘8月5日凌晨12:01后起飞、中途需要在美国转机的乘客必须获得签证或者改变他们的行程以避开在美国中转停留; 3)对于那些已经在旅程的第一阶段以“免签证过境”或“国际到国际过境”通过美国、并将在2003年8月9号上午11:00前使用他们的往返机票的返程部分的“免签证过境”或者“国际到国际过境”乘客,可以在他们的返程部分无须签证在美国停留一站。这些旅客将在到达美国时受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检查。如果这些旅客计划在8月9号上午11:00后在美国过境,他们必须获得签证或者改变返程路线以避免在美国中转停留。 美国自1952年以来一直实行“免签证过境”办法。此办法适用于那些在通常情况下需要签证以前往美国的旅客。“免签证过境” 办法规定,允许国外到达美国的乘客经过美国国内前往另一国外目的地,但无须获得在美国停留转机的签证。适用“免签证过境” 办法的旅客在到达美国时需接受完全的边防检查程序。“免签证过境” 旅客可以在一个或两个美国机场停留转机前往另外的国外目的地。 如果是乘坐美国国内航班前往第二个美国机场,该航班需负责保证该乘客不非法进入美国。各航空公司负责提供合约雇佣的安全陪同,并要求航空公司对旅客的护照和其他旅行文件进行保管。 “国际到国际过境”办法同样允许来自国外的旅客无须获得签证在美国转机过境前往另一外国目的地。然而,与“免签证过境” 办法不同的是,“国际到国际过境” 的乘客只能经过一个美国机场转机过境,并在转机途中不能离开国际转机大厅。 2002年,使用“免签证过境”方法到达美国最多的旅客来自以下5个国家,依次是:巴西、墨西哥、韩国、菲律宾和秘鲁。使用“免签证过境”和“国际到国际过境”办法的乘客在美国过境和转机最多的空港依次是洛杉矶、迈阿密、纽约、达拉斯和休斯顿。 参与此次行动的国土安全部门包括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和交通安全局。以上部门将与美国各机场、航空公司、各州及当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来执行这项新政策。
来源:[美国驻华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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