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统计局公布了2000年加国家庭的平均年收入资料,其主要数据如下:
主要收入情况
单亲母亲家庭,税后平均年收入估计有二万九千零八十一元(包括政府补贴);
父亲母亲家庭,税后平均年收入估计有三万九千九百八十三元(包括政府补贴);
两名或以上的家庭,税前平均年收入估计为六万一千六百三十四元;
双职工工作家庭,平均税前平均年收入有七万三千一百七十五元。
统计局表示,该局所称的低收入截止点(LOW-INCOME CUT OFFS简称LICOS)通常是指贫穷线,虽然向来未有正式列明。
根据上述定义,统计局举出了如下数据:
2000年内,估计有六十六万六千个有两至三名成员的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较九九年七十一万四千的数目为低。这是连续第四年低收入家庭比率较之前一年为低,反映过去十年后段的经济状况有改善。
2000年内,估计有八十六万八千名年龄在十八岁以下人士在低收入家庭居住,是自八九年的七十六万五千人以来的最低人数。
自96年起,在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儿童人数一直下降。
2000年同时是市场入息连续第七年增加,那是指在缴税和政府拨款前的收入。成员人数在两名或以上的家庭,其平均市场入息估计为六万一千六百三十四元,在七年内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六,九三年时是五万一千九百四十七元,相当于每年平均增长百分之二点五。
2000年内,双职家庭平均市场收入连续第四年增加,有七万三千一百七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