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留学生申请赴加拿大留学近年来急增,但被拒率至今仍高达四成以上,被拒者往往会提出司法程序的上诉。上诉费时费钱,而针对移民官拒绝理由重新呈词澄清,是解决困境的捷径。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导,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今年学生签证拒绝率约达41%,加华移民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官国荣表示,根据其多次参加大使馆签证会议的情况,拒绝个案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申请人或委托人明显以假文件申请,二是申请人条件不符,如年龄过大,或重复就读已完成的学历,或不明确学习目的,有移民倾向,三是申请人经济能力不足,四是移民官不了解中国状况,判断有误。
一般被拒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拒绝信后的30天内,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从文件收集至开庭审理,一般都需一年左右时间,加之聘请律师,费用也不菲。
官国荣认为,未必所有个案都以此较复杂上诉程序解决,可以此程序获取个案档案,然后针对移民官拒绝理由,再作澄清重递个案,节省时间,方便个案顺利通过。今年他有30多个个案以此途径向大使馆申诉,结果仅一案未通过,其余皆被移民官重新接受。
官国荣表示,不少情况下是移民官不了解中国现况造成理解错误,或是一些技术问题申请人未提出充足的解释,通过沟通都可以解释清楚。
如一位申请者的担保父母在一大公司任主管,然在申请时正值内部部门调动,电话、地址皆改变,移民官无法联络上,即以查无此担保人理由拒案。当重查档案得知移民官的疑惑后,再提供更新的地址加以澄清,个案重获移民官通过。
官国荣续称,有一申请者在国内以半工半读方式修读两年的商业经济大专课程,但在准备继续来加完成商业经济大专文凭时,移民官以重复就读相同学历理由拒案,但后再根据移民官的理由查找档案时,发现申请人在国内修读10门课程中八门是与英语有关的课程,未真正涉及商业经济课程,故再向移民官作澄清,得到了接受。还有一名深圳申请者,父亲在一大公司工作20多年,年收入5万多元,家还有五座农村式楼房出租,存款达10多万加币,但移民官却以经济能力不足拒案。
在核查档案后发现移民官不相信大陆工人年收入可达5万元,也漏算楼房出租每年10多万元的收入,另外不懂大陆银行定期存摺的计算法,为此一一重向移民官解释,介绍大陆特殊地区的经济状况,也获得移民官的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