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持E、L签证配偶可望获准在美工作
| | 华声报讯:美国国会众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小组日前通过两项法案,允许持E及L非移民工作签证者的配偶在美工作。另外,参院司法委员可望于本周或下周就延长前移民法第245(i)条款一年的法案进行表决。据世界日报报道,允许持E及L签证者的配偶在美工作,是移民小组主席纪可斯所提,以方便跨国公司人员的配偶在美工作,1995年的全球迁移趋势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人事经理认为,配偶的事业问题是跨国公司培训及调度人员的主要障碍,目前大部份家庭都是夫妻两人工作,如欲调度人员至美工作即相当于面临减薪或家庭分离的抉择,现行移民法允许持E及L签证者的配偶在美居住,但不允许在美工作。E签证的核发对象是与美国签有正式商务贸易条约国家的公司员工,只要该公司与美国的贸易占该公司业务一半以上,该公司即可为公司人员申请E签证来美工作或投资,美国共与40多国签有正式商务贸易条约。L签证的核发对象是跨国公司的经理级或专门技术人员,目前移民法规定L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于过去3年中至少有一年在该跨国公司工作,移民小组通过的法案除允许持L非移民工作签证者的配偶在美工作外,也放宽L签证规定,允许L签证的申请人过去3年中只要有半年在该跨国公司工作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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