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的乐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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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6日14:02 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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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体力劳动的向往想来是从儿时的体校崇拜开始的。直到有一天,我身边那些骨瘦如柴的,虎虎生风的,都被体校挑走了,而我却连被叫出队伍,量一下两指尖距离的机会也没有,由此我终于意识到这辈子的吃饭家什恐怕只能从别处合计了。
虽然从此一心向学,但是一有动用体力的机会,却是欢喜雀跃。大学假期里的勤工俭学,至今最难忘的还是那年在中百一店卖鞋,个人名字弃置不用,分别叫做倍福来,奇安特什么的。每次有人来光顾我的鞋柜,往往受宠若惊,如簧巧舌的老练虽不具备,却是勤能补拙地翻箱倒柜,巴结地把鞋子递出去,一双接着一双。朋友组织探班便是劳动过程中的高潮,总算被人从一群倍福来和奇安特里认领了一样,在柜台内外激动地嘁嘁嘈嘈。如果有一笔生意来,我便会突然搭上了筋,“老茄茄”地滔滔不绝起来,满口市井买卖人的行话术语,原来平素里耳闻目睹都学会了,却在如云老手中没敢动声色,但是在朋友面前便忍不住炫耀一番专业精神,人来疯了一般。
相比之下,我从来不喜欢做家教。每次从家长处当场接了钱,总觉得过意不去,倒也不是误人子弟的心虚,只是一直坚信读书之事实为个人造化,读好读坏其实都没有我什么事。所以我总是转身就把热钱花掉,心里方坦荡些。做家教还有一种隐忧便是,如果家长说下次你不用来了,我的自尊不免受到极大伤害,不像体力劳动,大多因为季节性或者项目结束的原因而有预计性地停止工作,辞退和你的智力水平大抵无关。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打工活动便是去学生餐厅帮厨。每次都轮换着干不同的活计:和黑大姐学炸鸡,体验节奏感;用高压水枪冲洗一口口煮浓汤、通心粉的大锅,体验力度感;学拌十种色拉,体验色彩感;在面包上抹黄油蒜茸,在猪肋上刷烧烤酱料,体验形式感;给学生打饭夹菜,体验特权感,看着入眼的,就喜滋滋地叉上一块大牛排。唯一的遗憾就是一个情境的缺失:在我上学时,食堂男女工友通常会一边打饭舀菜,一边愉快地打情骂俏,话一投机一个饭勺便虎虎生风飞将过去。可是我们那里,女生们一老一小地和五十多岁的当地阿姨们搭档着,年龄相若的男丁们则在厨房地下室里挥汗涮碗,难得趁上厕所的机会上来一下,一扇一扇地抖着围兜,轻声叮嘱别忘了给他们留份多汁的火鸡,搞得像相濡以沫的光荣夫妻一样,革命浪漫主义情怀都随着那戴着黄色橡皮手套的大手示谢地一挥,而消失殆尽。
与餐厅打工的生动相比,给老师打白领工的助教却乏善可陈。批改作业时,我起初怀抱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腔调,沾沾自喜地逐题修改,一路红字淋漓快意恩仇,批了两次,老师便婉转提醒,学生们的积极性被打击了,一般平时作业的目的就是参与,如果作业交了,你只要在记分册上学生名字旁打个小勾就可以了。此种独自躲在办公室,阴暗地勾勾叉叉的快感实在无法和分牛排时的酣畅可比。
我现所在公司的CEO有“宝马”车,还有“保时捷”,可是他还是对于那种体力工作者常用的轻便小货车有难以名状的爱恋,并时常在言语中流露出某种“蓝领”情结。想想也是:CEO一个有关公司战略发展的大手笔惊雷打下,可能在未来半年内都无法听到雨声,而我卖出一双鞋就可以立即给老板的利润花园里添上一滴小露珠。为了寻找体力工作的乐趣,我现在所能做的便是:每天开工后,将电脑键盘击得山响,当同事们的回应陆续四起的时候,隐约间还真的有点机器轰鸣的车间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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