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经历了200多年的漫长岁月,其政治、经济的繁荣发展,均得益于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而它的移民政策也在不断地改变或补充修订中。现在执行的移民政策是根据1958年的移民法和1994年的移民法规制订的。50年代,澳洲政府规定已经居澳的非欧洲人,有资格成为澳洲人;公民的直系亲属,也可得到永久居留许可证,这掀开了家庭移民签证的序幕。 澳洲的移民条例对每种签证类别都有详细而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对家庭移民类别,你欲以家庭移民澳洲,如果缺乏此类常识,就会很容易导致签证拖延甚至于失败。 澳洲的签证总的来说有三大类别:一,临时居留签证;二,永久居留签证;三,过桥签证。临时居留签证,是给予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合法进入,停留或是居住在澳洲的权利,有短期访客签证和长期访客签证两种,如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学生签证、外交签证、过境签证等约有25类。永久居留签证大致针对如下四大项:家庭移民、技术移民、难民及人道类移民和特殊理由移民。而过桥签证是给予已经递交签证申请或是逾期滞留,但已经安排出境的申请人在澳洲合法居留的期限。 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澳洲移民部即宣布本年度移民配额,包括全球移民配额总数和各项移民的具体配额。 家庭移民有优先依亲和计分家庭移民两种。前者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特殊需要的亲属、孤儿等。优先依亲移民必须有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亲属担保并支付担保保证金。后者是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技能及资助因素而计分;申请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侄甥儿女等。自1997年始,又增添了一种新的家庭移民类别,即地区性的旁系亲属移民。此类签证申请人不必通过计分测试,但担保人和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地区条件,目的在于鼓励移民到人口稀少的地区定居。 家庭移民签证具体来说,分为婚姻同居类别、未婚夫妻类别、父母移民类别、年老依靠亲属类别和特殊需求类别等5项。 一、婚姻同居类别 申请人以婚姻或同居为由申请移民是一种简单而高效的方法,正因为如此,澳洲移民局在审批此类签证时相当慎重和严格。 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此类申请的,如被批准,首先获得的是2年临时签证(Temporary Residence Visa)。2年后,经过移民局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获得澳洲永久居留签证(Permanent Residence Visa)。自1996年年底开始,澳洲移民局便设立了一种新的2年临时居留签证,适用于在澳洲境外的此类申请者。此签证与澳洲境内申请的2年临时居留签证的性质相同。 而申请人若在澳境外递交申请后,一旦被批准,申请人便可持有2年临时居留签证进入澳洲。2年后,经过移民局的审批,合格者可获取澳洲永久居留签证。 不论是在澳洲境内,还是在澳境外递交的申请者,在获得临时居留签证的2年时间里,如果其关系发生破裂,将无法获得永久居留签证。若由于家庭暴力、担保人死亡等原因造成的关系中止,申请人仍有可能获得永久签证。 二、未婚夫妻类别 许多在澳洲定居的人士,希望担保其未婚夫(妻)到澳生活,并在澳洲注册结婚。移民部门对申请人和担保人有一些具体的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申请人一旦被批准,所获得的是未婚夫(妻)临时签证。一般这种签证有效期为9个月,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抵达澳洲,完成与担保人的婚姻注册手续,并在其签证有效期内递交下一步的申请--临时性配偶签证,此签证的期限为2年。2年后,申请人可递交永久居留签证申请。申请人及其担保人有可能需要参加移民局的面试,若通过他们的审查批准,符合条件者则可获得永久居留签证。 若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未能在9个月的有效期内与担保人注册结婚,但他们仍有结婚的打算,其签证有可能获得延期。否则,申请人必须离开澳洲并重新递交申请。 未婚夫(妻)签证不能转换成其它临时性的签证类别,如学生签证、旅游签证等,若申请人与担保人在注册结婚前关系破裂,申请人必须离开澳洲(除非其符合其它移民条例)。 三、父母移民类别 澳洲的移民政策经常有所变动,目前对家庭团聚移民(103签证)类别的条例采取了收紧政策。 "家庭平衡测试"是父母移民的一个基本条件。所谓"家庭平衡测试",即申请人在澳的子女人数,要多于在澳洲境外的子女人数。另外,其它的一些条例规定:担保人应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并在澳洲住满一定时间(一般为2年),才可作为担保人,担保其父母的移民申请(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担保人不一定要满足这个条件)。 103签证类别的申请还需要提供经济担保,此经济担保包括:经济担保人担保资格和经济担保金两部分。 所有这类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必须达到澳洲移民条例所规定的退休的标准年龄,男性为65岁,女性为60岁,且必须在澳洲境外递交申请。 父母移民类别的申请人,获得签证前还需要体格检查,缴付约5,000澳元的医疗保险费(此费不包括养老费用在内)。 四、年老依靠亲属类别 此类签证是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合格的新西兰公民,用于担保他们的年老依靠亲属所设立的。 申请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申请人本人是单身(未婚、离婚、分居或丧偶);男性为65岁以上,女性为60岁以上;其担保人可以接受的亲属,并在财政、心理或物质上主要或完全地依靠担保人已有一段时间。其拥有极少的资产甚至无资产,没有或只有极少的收入(一般地说,在其居住国领取养老金的人士不符合这个类别);在居住国没有其他人可以共同生活,并且没有任何家庭及社会团体支持。 担保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为:年满18岁或者18岁以上;是申请者在澳亲属或在澳亲属的配偶,并已定居在澳洲;为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担保人需签署一份具有法律责任的声明,说明申请人从何时开始,并怎样成为他们依靠的对象。同时,要提供申请人在其原居住国没有其他依靠等证明材料。 五、特殊需求类别 这个签证类别,是提供给那些需要特殊帮助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他们的亲属到澳洲。 此类别的申请人应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其担保人可以接受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姑、姨、舅、叔、外甥、侄子(女)、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和过继的亲属,愿意并且能够为担保人或其家庭成员提供持续的和长期的帮助。 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8岁或者18岁以上;通常居住在澳洲;为所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因死亡、残疾、疾病或其它严重情况,造成担保人或其配偶、子女处于一种长期的,或永久性的需要有人照顾的处境。担保人需要提供证明,表明该需求无法从其它途径如澳洲福利、医院、养老院或社区服务中获得。 办理家庭签证时,申请人首先应与澳洲驻华使馆或各地的领事馆取得联系,对方会向你提供咨询服务,告诉你所需办理的程序,并如何填写相关表格。在收到使领馆寄来的表格并填写好后,申请人应将本人护照和表格一同寄往使领馆,并随时与对方保持联系,了解自己的护照、表格是否收到,签证是否办好,以及下一步需要办理的手续。 澳洲的家庭移民签证,通常是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签发,签证上写明持有人的姓名、签证类别、签证地点和日期、签证有效时限等内容。在拿到家庭移民签证后要认真仔细阅读,不要因为成功的喜悦而冲昏了头脑,而把签证有效期限也记错,这样会误事,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