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申请兑换第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时应向户口所在地的银行或外汇局提交什么材料?
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兑换第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局提出申请:
(一)购汇申请书;
(二)明确写明姓名、攻读何种学位的国(境)外正规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留学费用通知单;
(四)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签注的护照;
(五)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2、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本人亲自申请兑换第二学年及其以后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时应向户口所在地的银行或外汇局提交什么材料?
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亲自办理第二学年及其以后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应当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局提出申请:
(一)购汇申请书;
(二)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本年度留学费用通知单及上一学年学费的正式收据;
(三)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在读证明;
(四)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签注的护照;
(五)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