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因每个申请的不同情况而异,有些申请的受理时间将超出下述标准时间。
1.非移民申请
申请类型 标准受理时间
因私访问者(亲自递交的个人旅游申请) 收到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因私访问者(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旅游申请) 收到申请后的3周
商务访问者、代表团(旅游团) 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
过境 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
学生 收到申请后的 3个月
临时工作 收到申请后的12周
永久居民旅行证收到申请后的5周
上述受理时间不包括邮寄过程中所需的时间:邮寄将再延长数周。
不完整的申请将不会被受理,而将被退还给申请人。
2.移民申请
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
独立(技术)类移民申请
商业类移民申请
使馆在收到完整的申请后的45天内,将给所有各类移民申请人寄发建档通知书。
受理阶段标准时间(从收到完整的申请之日算起)
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申请配偶,子女类)
初审 1个月
面谈 8个月
平均总受理时间8个月
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申请父母,祖父母类)
初审 12个月
面谈 22个月
平均总受理时间22个月
独立(技术)类移民申请
初审 19个月
面谈 28个月
平均总受理时间48个月
商业类移民申请
初审 19个月
面谈 28个月
平均总受理时间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