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加拿大国会正式批准并通过了加拿大移民部于今年3月提出的移民修改法案,此新法案将于2008年9月2日正式生效。
据和中总裁王力民先生介绍,这一法案修改主要是针对加拿大省提名计划,在2008年9月2日以后,任何省提名计划将不能再与现行的加拿大联邦及魁北克投资移民有冲突。
目前,在市场上推广的爱德华王子岛省提名计划项目将明显受到这一法案修改的影响,如果该项目的申请人未能在9月2日之前获得提名证书,将面临拒签的可能。
依照新法案的规定,一个合格的省提名项目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申请人的资产必须投资到一个商业项目中去,此商业项目不能以获取被动的投资赢利(包括分红或利息等)为目的;
2、申请人必须对该商业项目拥有不少于33%的控制权,或者其向该商业项目的投资不少于100万加币;
3、申请人必须在该商业项目中扮演主动及连续的经营管理角色;
4、申请人的投资不应包含担保性赎回条款。
王先生认为:从现在开始,加拿大各省提名项目基本上统一成为了省提名企业家移民项目,其难度比原来的爱德华王子岛省等项目有所增加;但是,该法案对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NB省项目应该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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