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热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学生把国外高校作为深造的目标。2008年高考结束后,留学市场更加红火,不少家长对考场“失利”或有留学诉求的孩子规划了海外求学之路,频繁出入于留学中介或招生咨询会上。
陷阱
留学广告水分大
有些中介在对欲出国留学人员介绍国外学校情况、教学质量、生活费用、生活保障、学历文凭认可程度等方面不如实介绍,误导消费者,致使部分留学生到国外后被迫转学或中途退学回国。其常用手法如:在宣传资料翻译上做文章,将国外的专业学校译成综合性大学,将结业证书译成学位证书等;玩“稻草变金条”把戏,国外二三流学校被他们说成是“国际性大学”。位置偏远、人口稀少的小镇竟然能提供“丰富”的打工机会;宣称“只要修完这所国外语言培训学校课程,取得某大学承认的证书后就有机会进入该大学深造”。
陷阱
“挂羊头卖狗肉”
为达到顺利签证的目的,个别中介为出国留学人员办理旅游护照、探亲护照,这些人即便到了目的地国家,留学费用也很难支付。其二是合法机构将自己的合法证明出租、转让,与非法中介勾结,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还有个别中介为让消费者顺利出国,帮助消费者制作虚假文件。
有些消费者不符合出国留学条件,但为达到出国的目的,留学中介为消费者制作虚假材料。这既有中介的问题,也有消费者自身的问题。问题一旦暴露,这样的出国留学人员等于上了“黑名单”,不仅当前的目的国去不成,在一段时间内,其他国家也很难成行。
陷阱
巧立名目乱收费
个别非法中介机构办理出国手续常向申请人索要费用,如登记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邮寄费等,这些费用看上去名正言顺,且数目也不大,但实际上,留学中介机构信息、咨询服务都不能收费,只有办理学校入学通知和签证服务是收费的。
此外,一些留学中介利用网络发布免费提供中介服务的虚假信息。他们在一些项目上免费,却在其他项目上加收费用。还有的打着国外机构办事处的名义进行招生活动,实际上却是未经过审批、无任何资质的招生机构。
要知道,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并没有做过国外文化教育机构可在国内设办事处的承诺,因此这些机构都是在打着幌子骗人。
陷阱
合同条款模棱两可
由于现阶段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文本,因此部分中介机构常利用申请人对申请过程不熟悉的弱点,在合同中写入一些模棱两可,看似公允,实则有损客户利益的条款。他们利用申请人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让其签下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或推卸责任,或加重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有的甚至借此排除、限制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仔细审验
中介资质
再签合同
工商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第一,出国找合法中介。即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还可以索赔。第二,证件要看原件。合法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两份重要证件:一是注有“留学中介服务”字样的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二是由教育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二者缺一不可。消费者还应注意该机构营业执照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是否是原件,是否是有效证件,中介机构的地址是否与证件上登记的地址一致。第三,自己不弄虚作假。第四,向中介机构索要所去国家、所去学校的全部资料,并通过互联网直接到该校的网址查询。最后,对于国外院校的资质、教学水平和质量、学习环境、留学政策等也应逐一核实;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不要草率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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