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岳波 毛安 孙先锋
3月15日,三台县某丝厂法人代表余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三台县公安局,感谢三台警方帮他们挽回高达37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台县某丝厂是一家民营企业,2006年5月,厂长余先生与成都某进出口公司法人代表任某某在电话中商定,丝厂卖给该公司丝绸34921.6米,总价67万多元。
双方约定,任某某先电汇给余55万元,款到发货。同月26日,余先生收到该公司发来的电汇凭证传真,按口头协议如数发货。可余先生查账时,却发现那55万元钱并没有汇到。
2006年10月,经厂方再三催促,任某某才汇来30万元,余下的37万多元迟迟不给。2006年12月,余先生到三台县公安局报案。警方迅速立案侦查。经调查,该公司根本没向丝厂汇款55万元,所谓的“电汇凭证”传真件系任某某之女寇某和财务欧某共谋伪造的。20岁的寇某留学英国归来,系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现任成都某进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此时,寇某和欧某已逃得无影无踪,三台警方随即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2月26日,三台警方在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全力配合下,终于将寇某抓获,寇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欧某的行踪。民警再赴成都将欧某抓获,成功为丝厂追回被骗的37万元巨款。
(责任编辑:许晓书)